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宽禁带半导体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济南市支持宽禁带半导体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支持宽禁带半导体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碳化硅、氮化镓、氧化镓和金刚石等宽禁带半导体材料,是世界各国竞相发展的战略性、先导性领域,广泛应用于半导体照明、5G通讯、高端装备和新能源等产业。为加快发展宽禁带半导体产业,推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强化区域载体建设
(一)支持济南高新区发展宽禁带半导体产业。充分发挥济南高新区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方面的综合创新和产业优势,聚焦发展金刚石等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加强规划策划,加快引进一批宽禁带半导体芯片和功率器件等重大项目。(责任单位: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规划建设宽禁带半导体小镇。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在济南槐荫工业区规划建设宽禁带半导体小镇,通过重点发展碳化硅、氮化镓、氧化镓等材料产业,以及基于宽禁带半导体的电力电子、光电子、微波射频等芯片(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宽禁带半导体研发基地和产业聚集区。在规划编制、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厂房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支持其他省级以上园区引进发展宽禁带半导体及相关产业。(责任单位:槐荫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一)成立宽禁带半导体产业研究院。支持槐荫区和山东大学联合国内外研发机构和重点企业,按照新型研发机构模式成立宽禁带半导体产业研究院。在宽禁带半导体小镇规划建设相关办公和科研孵化场地,力争用3—5年时间建成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宽禁带半导体科技孵化器。市、区两级财政自2019年起,连续3年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宽禁带半导体产业研究院发展,重点用于建设国际先进的宽禁带半导体研发、检测和服务公共平台,开展关键技术、芯片和器件等科技攻关,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材料、新工艺、新器件。(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二)支持高校院所开展研发活动。支持山东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高水平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体系,鼓励吸引国内外“大院大所”来济设立研发或成果转化机构,不断提高我市宽禁带半导体的源头创新和成果产业化能力。认真落实《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济人才发〔2017〕7号)规定,兑现我市有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三)支持企业研发活动。对于符合条件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补助;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支持重点研发项目。对获得“核高基”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宽禁带半导体项目,市、区两级财政按照年度国家经费支持额度,给予等比例配套支持。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单位共同实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符合条件的,支持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创新财政金融支持
(一)加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体系下设立的产业创投类基金,投向宽禁带半导体产业,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培育、项目引进和企业并购。对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和省新旧动能转换等基金投资我市的宽禁带半导体项目,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市级、区县级预算安排的相关扶持产业发展资金,要将宽禁带半导体产业列入重点支持领域,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
(三)鼓励市场化投融资。支持企业通过上市、收购控股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等直接融资方式募集资金,对上市挂牌的宽禁带半导体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扶持和奖励。鼓励和支持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各类社会投资机构参与我市宽禁带半导体企业的孵化和培育工作。(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四、加快产业培育发展
(一)支持骨干龙头企业发展。对新上宽禁带半导体重大项目,符合条件的,推荐列入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通过协调解决规划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对具有发展潜力、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支持企业逐步完成从材料、器件、模组和系统解决方案全产业链的贯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
(二)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对企业重点投资的宽禁带项目,根据企业资产规模、年销售额、项目投资额、职工人数、技术水平等综合情况给予扶持奖励。企业新投资项目实际固定资产(不包括项目用地,下同)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竣工验收后奖励100万元;企业新投资项目实际固定资产达到1亿元以上的,竣工验收后奖励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三)对生产研发场地费用给予补贴。对在我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内租用生产或研发场地的宽禁带半导体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先交后补”的方式对租金予以适当补贴。(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五、加强“双招双引”工作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聚焦世界500强等国内外龙头企业,围绕电力电子、光电子、微波射频等重点领域,加快产业链重点环节的项目引进,形成有机联系的产业体系。对引进的外资企业,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17〕21号)兑现有关扶持和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二)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将宽禁带半导体领域作为全市人才引进的重要领域,大力引进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以及紧缺急需工种技能人才和专业高校毕业生,并按照《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兑现有关扶持和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
(三)实行重大支持政策。对引进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和研发团队、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研发机构等,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综合性资金和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六、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完善督导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基金使用和扶持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有效激发各级各部门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二)保障政策落地。本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凡在我市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从事宽禁带半导体材料、芯片、器件设计制造以及配套支撑的法人单位(包括外资企业),均可享受本政策。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与本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