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存基地项目招商引资
项目单位:山东省石油天然气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属正厅级经济组织,是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之一。同时,省政府将省油区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石油天然气开发总公司,负责对中央驻鲁油田、管道企业的协调服务,维护油区秩序,监管保护管道,推进全省油气资源的开发利用。
项目类型:新建、扩建、技改、其它(请注明)
产业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现代农牧渔业、园区区域开发、其它(请注明)
合作方式:合资、合作、独资、技术引进、设备引进、补偿贸易、其他(请注明)
投资总额(万美元):***
投资方式:资金、设备、技术、管理、其他(请注明)
项目内容:建设规模以及条件:项目计划建设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外运以及气化装置作为城市天然气备用应急气源,兼顾车用LNG气源供应保障。项目原料气源来自泰青威管线临朐分输站,日处理原料气60×104Nm3,日生产LNG60×104Nm3,有效存储能力540×104Nm3,年开工240天,全年生产LNG1.44×108Nm3/a(10.8万吨/年)。LNG气化部分设计规模1.0×104Nm3/h,12×104Nm3/d,远期根据上游资源供给情况预留生产能力。
市场预测分析:该项目市场定位于潍坊市应急备用气源和日时调峰气源,以及推动潍坊市周边、山东省内及周边省份清洁能源汽车的推广。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发达,全省营运性运输汽车数量达百万辆,车用LNG需求量巨大,市场前景广阔。
联系人:李明
职务:天然气处处长
电话:0531-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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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31-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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