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位于山东省最西部,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全县总面积1152平方公里,耕地113万亩。辖17个乡镇,754个行政村,总人口76万。春秋时期系晋国冠氏邑,元升冠州,明改冠县。经过两千多年的历史积淀,县内古文化遗存甚多,现有肖城遗址、武训祠、冉子墓为代表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6处。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冠县是晋冀鲁豫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鲁西北的小延安”,一大批有影响、有威望的老干部在这里生活战斗过,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自然环境优美。冠县是全国造林绿化百强县,高标准平原绿化达标县,林木覆盖率达到29%。境内四季分明,春有花海,夏有林涛,秋有金黄,冬有雾淞。马颊河度假村风光独特,是中国江北水城(聊城)重要的旅游景点,投资2亿元的天沐温泉项目2006年建成投运。按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搞好县城建设,四环路全部开通,服务设施齐全,城市功能完善,环境优美,02年被评为省级卫生城市。
农业资源丰富。冠县是国家粮棉油生产基地县、著名的“鸭梨之乡”和毛白杨繁育基地,培植形成了林果、蔬菜、畜牧、油料四大支柱产业:现有各类树木8000万株,木材蓄积量138万立方米;有果园面积30万亩,果品年产量3亿斤;瓜菌菜面积40万亩,年产量20亿斤,斜店乡被誉为“江北黄瓜第一乡”,灵芝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三分之一;畜禽存栏量885万头(只),肉蛋年产11.1万吨;花生种植面积稳定在30万亩以上,年产量1.4亿斤。
工业经济增势强劲。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坚持工业立县不动摇,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带动战略。按照纵抓产业链条延伸、横抓产业组群集聚的战略构想,重点培植发展了纺织服装、金属板材、机械机电、农副产品加工四大主导产业。千方百计加大有效投入,大力推进“2612”工程建设,一批骨干企业茁壮成长。目前全县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66户。2008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120亿元,同比增长13.9%;境内财政收入4.8亿元,增长20%,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01亿元,增长21.6%;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225.9亿元,利税22.6亿元,利润13.4亿元,分别增长38.7%、40.5%和44.4%。完成乡镇民营经济税收1.3亿元,增长35.3%。
区位优势明显。既背靠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又面向市场广阔、资源丰富的中西部内陆省份,处在东西部经济、技术、信息和文化交流的结合部。交通条件十分优越,联接京九、京广、京沪等铁路主干线的邯济铁路穿越县境,东距京九(聊城)40公里,西距京广(邯郸)80公里,济聊馆高速公路、329省道横穿东西,京九、京开公路纵贯南北,实现了“一个半小时上天(济南机场),五个小时下海(青岛港口)、进京(北京)”。
投资环境优越。一是生产要素充足、成本低廉。土地、水、电、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比沿海地区低50%以上。特别是电、热、气能源优势独特:聊城电厂发电能力达到100万KW;新建的鲁西大电厂设计发电能力为2*120万KW,第一台机组已投入运行;冠县恒润热电项目设计为2*24MW热电联产机组,一期工程已投运,年发电量3亿度,年供热量88万吨。天然气工程建成投运,日供气量10万立方米。二是硬环境优越。冠县工业园区现已建成4平方公里,实现了“六通一平”。三是软环境宽松。客商投资项目入园,从简免费办理手续,无偿使用土地,免除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成立专门组织靠上服务,随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外资企业实行挂牌保护,由管委会实行封闭式管理;3年内缴纳的增值税县级留成部分可按50%奖励,5年内缴纳的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可全额奖励企业,以后年度可按县级留成部分50%奖励。对投资较大的项目,“一事一议”,特事特批,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