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Zibo Hi-tech Industry Devleopment Zone)坐落于鲁中腹地,辖区面积121.13平方公里,是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53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科技部命名的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
十余年来,创业者们肩负“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历史使命,秉承“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的发展宗旨,艰苦拼搏、奋力开拓,让一座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化高科技新城区耸立在齐鲁这片古老而年轻的大地上。目前淄博高新区内各类企业已达到3000余家,有国内的11家在境内外上市公司入驻高新区,另有韩国三星、美国百利高、PPG、荷兰DSM等世界性大公司已经进区发展。作为高科技发展的窗口,区内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5家,省级技术中心22家,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淄博博士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各类高新技术企业95家,其中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6家。2006年完成工业总产值605亿元,同比增长28.2%。
几多艰辛,几多收获。淄博高新区在重点发展以医药及精细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及光机电一体化等主导产业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相关产业集中、以园区建设促发展的独有新特色。面向投资者,我们除执行国家和省的优惠政策外,还将在地方税收、土地征用、配套设置、物资供应、能源保证及进出口贸易方面为您提供更为优惠的条件。1992年12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它主要包括东部医药化工区、北部科工贸综合区和柳泉路科技开发一条街,是全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外向型工业加工区于1992年12月被山东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13、38平方公里,为利用外资、对外加工贸易的集中区。
1993年7月和1996年11月,市委、市政府确立了淄博开发区新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了开发区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淄博开发区行使统一的党政领导,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经济发展总公司合署办公,实行党、政、企三合一的领导体制。开发区党委管委会按照“精简高效”、“小政府,大服务”的原则,设立了精干高效的办事机构,下设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土地局、财政局、审计局、劳动人事局、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局8个直属部门,另外还分别设立了公安、工商、国税、地税4个分局。淄博开发区现行管理体制适应了开发区建设需要,促进了高新技术开发和外向型经济的协调发展。
建区以来,为加快开发建设步伐,开发区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基础设施,招商引资、高新技术进行开发,白手起家,艰苦创业,改革奋进,使全区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1998年,淄博开发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1亿元,比1992年增长了4倍;技工钫总收入47、4亿元,比1992年增长5、5倍;工业总产值46、5亿元,比1992年增长6倍,其中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30%,利税总额达到3、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700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实现42680元/人`年,进出口贸易额9280万美元。截止1998年底,各类进区企业已由初期的200余家增长到现在的1100余家,其中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36家,三资企业123家,高新技术企业35家,区内工业企业从业人员43580人。经过6年的发展,淄博开发区已成为淄博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龙头区、示范区和扩大开放的窗口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