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工业园区是2006年3月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园区规划面积48.5平方公里,总人口8.57万。现园区内各类工业企业132家,规模以上企业30家。
一、地理位置优越
园区位于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腹地,背靠京津,坐拥齐鲁,北临北海湾,西靠省城济南,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开发的主战场,园区300公里半径范围内覆盖山东、河北、河南、天津、北京,500半径范围内覆盖内蒙古、山西、辽宁、江苏、安徽等城市。
二、交通条件便利
205国道和220国道在境内交汇,境内的滨博高速与济东高速相连,穿境而过的黄大铁路和德龙烟铁路将京津唐与华东各省市紧紧连接在一起。距省会济南110公里,1小时可达济南遥墙国际机场;距首都北京340公里;距青岛港、烟台港300公里;距滨州港100公里。正在建设的黄大、德龙烟铁路形成东至山东东部沿海、西至山西、陕西能源基地,南连胶济线,北通京津唐的铁路枢纽。坐落于园区的滨州火车站将于2013年低底投入使用。
三、各类资源丰富
园区内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杜受田故居享誉天下。园区内水资源丰富,南距黄河10公里,境内有占地4400亩,容量1400万立方的秦台水库,日供水量10万立方米;园区内电力资源丰富,建有35KV变电站1座,110KV变电站2座,20KV变电站1座,500KV变电站1座,有两座自卑热电厂(金安热电厂、滨北热电厂),年发电量2.5亿度,供热能力300吨/小时,投资31亿元的大唐热电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园区配套设施完善,形成了“十纵十二横”0余公里的路网框架,全部实现了“九通一平”,建有日处理污水5万吨的北城污水处理厂,建成排水管网70余公里,城区污水收集率达到98%。园区土地资源丰富,开发利用的潜力巨大;园区地处胜利油田腹地,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劳动力资源丰富,滨州学院、滨州医学院、滨州职业学院、滨州技术学校、滨州高级技工学校等大中专院校,每年为社会各界培养大中专、高职生万人以上,并可以为企业定向培养所需专业人才。
同时,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等都在园区内设有分支机构,国际国内业务结算畅通便捷;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通讯公司在园区内设立服务机构,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现代通讯网络能为企业信息化、数字化提供可靠的保障。
四、五大产业集群
目前园区初步形成了以亚光纺织集团、三元家纺、中润纺织、资兴纺织印染、祥和纺织为主的印染纺织业;以滨农科技、侨昌化学、大有新能源、裕华化工、佳化化工、新天阳能源为主的能源化工业;以金汇玉米、泰裕麦业、隆达食品为主的农副产品深加工业;以九环石油机械、红星车业、东海龙活塞、环球汽配为主的机械制造业;以中技桩业、山水水泥、博远模版新型建材为主的建筑建材业等五大支柱产业。同时,以安琪酵母为代表的生物食品业、以三元生物为代表的生物制造业、以宏瑞制药为代表的医药化工业以及汽车商贸等产业也在逐步发展中。
五、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
(一)、土地使用政策
1、外商可根据需要,以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使用土地。其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2、土地使用期可按国家规定最高期限办理;土地使用期满后,除公共利益和国家统一安排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优先续期。
3、外商用地在确保农民土地补偿款的基础上,享受以下优惠政策:①根据项目投资额度、投资强度、形象进度,安排土地指标、办理土地手续。②土地出让履行招、拍、挂程序,相关费用由企业缴纳。地方所得部分奖励企业(商业、住宅、综合用地按协议执行)。③对国家鼓励重点投资领域或投资过亿元的高投资强度、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的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政策。
(二)、税收奖励政策
1、生产性项目。1-3年按缴纳增值税地方受益部分的50%奖励企业,4-6年按地方受益部分的30%奖励企业;1-3年按缴纳所得税地方受益部分的全部奖励企业,4-6年按地方受益部分的50%奖励企业。
2、非生产性纳税项目。1-3年按缴纳税收地方受益部分的30%奖励企业,4-6年按地方受益部分的15%奖励企业。
(三)、规费优惠政策
1、外商投资项目的各类规费,3年内全部免缴区及区以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园区以上的按最低限代收。
2、外商投资企业所需路、电、供(排)水、通讯、蒸汽等基础生产、生活资料,协调相关部门优先安排。
(四)、“一站式”服务政策
1、凡来园区投资的外商,由园区安排专人给予“一站式”全程服务,即自投资之日起,在企业存续期间,由园区安排专人协助企业办理项目立项、环评、安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土地出让、年检等手续。
2、设立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专门负责协调解决外商投资期间遇到的各种问题,维护外商的合法权益。
(五)、特殊市民政策
落户园区的外商在子女上学等方面享受当地市民同等待遇。
(六)、其它政策
对地方经济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外商投资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或年上缴税金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享有以上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具体商定优惠政策,并与园区管委会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七)、本政策中“外商”泛指滨州工业园区以外的客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