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项目建设用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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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网讯:外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和市及市以下政府收益情况,由受益财政给予适当补助。1、独资新办工业项目、省及省以上高新技术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至1亿元、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平均投资强度达到每亩100万元以上或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上缴地方财政收入达到政府供地成本的,按宗地政府土地收益的50%给予补助。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至3亿元、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平均投资强度达到每亩150万元以上或自开工之日起四年内上缴地方财政收入达到政府供地成本的,按宗地政府土地收益的100%给予补助。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一事一议,给予更优惠的创业支持。2、独资新办农业开发、商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对宗地政府土地收益部分给予适当优惠。3、外来投资者与市内法人或自然人合资兴办上述项目的,按项目股本结构和相同比例给予相应扶持补助。
项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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