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东 副县长 协助张红旗同志分管编制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分管政府机关、法制、司法、信访稳定、行政监察、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管理、投资和大项目建设、统计和调查、经济工作考核、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开发区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人武部。负责统筹协调新兴战略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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