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玉 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政府机关、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园区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企业改革、工业经济、中小企业、煤炭、电力、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方面的工作;协助刘学保同志负责人事编制、财税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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