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钧 副县长 负责旅游、交通运输、公安、司法、金融、人民武装和民兵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县旅游局(旅游事业管理处)、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负责协调县信访局、档案局、长岛公路局、安全局、公安边防大队、公安消防大队、长岛海事处、蓬长客港公司、人民银行长岛县支行、烟台银监分局长岛办事处、农业银行长岛支行、建设银行长岛支行、工商银行长岛支行、恒丰银行长岛支行、县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长岛支行、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岛管理部、人民保险公司长岛分公司、中保寿险公司长岛分公司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