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真政 副区长,分管水利和渔业、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气象、农村经济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计划生育、卫生、红十字会、食品药品监督;民政、残联、老龄、民兵、法制等方面的工作。协调与驻薛部队、南四湖管理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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