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经济发展和财税工作。分管区发改委(区物价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投资服务中心)、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商贸服务中心、物资总公司)、区贸促会、区安监局、区行政审批受理服务中心、区外侨办。联系区工商联、区台办、区侨联、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消防大队,驻区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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