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县概况
单(shan)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鲁、苏、豫、皖四省八县交界处,古称单父,因舜帝的老师单卷在此居住而得名,是刘邦的皇后—吕雉的故乡,明初改称单县。全县辖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街道办事处和18个乡镇,总面积1702平方公里,人口120万。
单县农、林、牧、矿等资源丰富,是国家商品粮棉基地县、优质专用小麦生产示范县、油料基地县,国家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平原绿化标准县,中国西红柿之乡,中国青山羊之乡;文化底蕴深厚,崇文尚武,是中国楹联之乡、中国武术之乡和中国戏曲之乡;投资环境优越,2007年以来先后被授予“山东省县域经济最具发展潜力十佳县市”、“山东省投资环境十佳县市”、“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山东省长寿之乡” “全国新能源产业百强县”、“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二、交通资源
公路:105国道、定砀公路、单丰公路、单虞公路四条国道、省道贯穿全境,正在规划建设中的山东省南外环--菏鱼(菏泽—济宁鱼台)高速、济祁(济南—安徽祁门)高速在此经过。距日东高速、京福高速、济广高速、霍连高速出入口在50—80公里内。
铁路:铁路运输位于京沪、京九、新石、陇海四大干线“井”字结构中间,菏徐(菏泽—徐州)铁路正在规划建设中。距徐州、商丘、菏泽、济宁四个交通枢纽城市均在100公里以内。
海港:距青岛港480公里、日照港380公里、连云港330公里。
空港:距徐州机场90公里、济宁机场70公里、郑州国际机场270公里、济南机场290公里。
海关:距单县80公里以内的菏泽海关,为青岛海关的内陆口岸,也是山东省唯一的内陆直通口岸和商检海关,单县设立办事处后企业进出口可直接办理货物检验报关、核销手续。
三、自然资源
农业:小麦种植面积100万亩,年产45万吨;玉米40万亩,年产20万吨;大豆10万亩,年产2万吨;棉花50万亩,年产7.5万吨;花生28万亩,年产7万吨。瓜菜种植面积80多万亩,其中,大蒜15万亩,年产15万吨;洋葱10万亩,年产40万吨;胡萝卜10万亩,年产20万吨;芦笋8万亩,年产8万吨;山药10万亩,年产20万吨;西红柿10万亩,年产50万吨;西瓜10万亩,年产30万吨;苹果6万亩,年产9万吨;桃5万亩,年产10万吨;梨5万亩,年产10万吨;香芋种植面积2万余亩。与单县毗邻的鲁南、豫东、皖北、苏北等地均为传统的农业区域,耕地面积达3000万亩以上,粮油棉等作物种植面积累计约2500万亩,瓜菜种植面积逾800万亩。
林业:拥有255平方公里黄河故道林带和30万亩以杨树、桐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32%,林木蓄积量420万立方米。仅周边八县区林木面积就达200万亩,林木蓄积量约1500万立方米。
畜牧业:单县是全国农区畜牧大县,拥有青山羊、小尾寒羊、鲁西黄牛等优良品种,羊年存栏量260万只,出栏量200万只;牛年存栏量12万头,出栏量4万头;猪存栏量30万头,出栏量28万头;家禽3000万只(鸡、鸭)。与之毗邻的鲁南、豫东、皖北、苏北地区,均是我国传统的畜牧区域,羊年存栏量约1500万只,出栏量1000万只以上;牛年存栏量约100万头,出栏量约30万头;猪存栏量180万头,出栏量150万头;家禽18000万只。
矿产业:单县地下矿藏资源丰富,有煤面积123平方公里,已探明煤炭储量22亿吨,其中7亿吨煤炭正在积极开采。
四、人力资源
全县总人口120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54万人,平均年输出劳动力20万人,全县拥有各类劳动技校、专业培训学校28处,年培训技术工人10000余人。单县周边50公里范围内有人口800万,100公里范围内有2000万人,人力资源丰富,消费市场前景广阔。
五、水资源
拥有容量达1亿立方米的山东省第二大平原水库—浮龙湖,地下水资源丰沛,总量2.98亿立方米。
六、电力资源
现有22万伏、11万伏、3.5万伏等20座变电站,建有我国第一个可再生能源生物发电厂,年发电量1.56亿千瓦时,全县年供电能力达15亿千瓦时。目前用电量不到供电能力的50%,工业用电价格0.62元/度。
七、土地资源
全县可利用土地多,现有耕地面积147万亩,黄河故道区待整理开发土地近30万亩,沙河林场、园艺场国有土地2万亩,县经济技术开发区36.2平方公里,能够确保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地价优惠。
八、基础设施
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占地面积34平方公里。2004年以来,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近5亿元,实现了“五通一平”。区内建成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回用厂,能够满足企业供水及污水排放处理的要求。开发区已基本形成了以中部行政商务中心等一批服务业项目为主的“一心”和南部工业区、北部工业区为“两翼”的大开发、大发展框架,在2007年底全市九县区开发区综合评比中位居第一名。城市功能完善,30平方公里的城市建成区设施配套齐全,仟山公园、东沟河绿色长廊基本建成,环境优美,2007年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
单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优惠政策
一、用地政策
1、企业用地可通过出让、租赁、联合开发等形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依法通过土地出让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在合同约定投资到位的情况下,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抵押或继承。
2、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期限按不同行业或不同建设项目确定:居住用地期限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期限50年;商业、旅游、娱乐业用地期限40年;其它用地期限50年。受让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满前提出申请,可重新办理出让手续。
3、在一类工业园内,新建生产加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5000万元、投资密度每亩100万元以上的,土地出让价每亩8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投资密度达到每亩120万元、科技含量高的工业项目,优惠条件可进一步放宽,采取“项目带政策”、“一事一议”的方法个案处理。
4、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土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
二、税收政策
新办生产经营性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三--五年内,县财政分别将企业实缴所得税、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的100%和50%奖励给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3000-5000万元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三--五年内,县财政分别将企业实缴所得税、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的100%和60%奖励给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或年缴增值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三--五年内,县财政分别将企业实缴所得税、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的100%和70%奖励给企业。
三、收费政策
凡投资生产加工型项目,属于县内收费项目的一律免缴;属于市以上收费项目的,按最低限收取。
四、环境政策
1、投资兴办企业,由开发区管委会办理项目立项、土地使用、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供水、供电等相关手续,县内无偿代办,县外全程协办,实行全过程服务。
2、区内企业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管委会批准,不准到企业检查、评比、调帐、查帐、收费和罚款。
3、对外来投资者,公安部门可给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办理长期居住证,教育部门负责为其子女入托、入学办理有关手续并免收学生借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