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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风珍】 | 谢县长您好,我是东李镇邹庄村人,父亲邹法起,现有农村耕地事宜向您汇报! 我是独生子女,父母已离世,根据国家相应土地继承法规定,家中耕地7.5亩应留在我名下,2014年10月31日,我特意联系东李镇(分管土地)莫镇长落实此事,她依据国家政策已明确此耕地归我!并当场安排我村支书王吉盛敲定此事,我现有当时和支书王吉盛通话录音一段! 现我村已开始办理签字手续,2015年10月7日我电话联系王吉盛,他止口否认当初政策,说我这种情况的土地都在悬着,待定,身为支书,一村之长行国家之事竟如此儿戏,诸如此类我心知肚明,不便在此多言!肯请上级领导尽快明察,给公民一个公平! | 2015-10-7 18:1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