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延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0—013 |
宗地面积: |
8494.4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百米大道以南(桥沟镇泽子沟新村)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3.5 |
建筑密度(%): |
≤20 |
绿化率(%): |
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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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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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3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11月28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12月08日10时30分 |
备注: |
1.建筑高度:以中国人民解放军93962部队净空批复为准;2.建筑层数:多层、高层;3.出让宗地总面积:8494.46平方米(其中商业72.21平方米、住宅8422.25平方米);4.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5.容积率:住宅≤3.5、商业≤6.5;6.建筑密度:住宅≤20%、商业≤55%。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07日 至 2011年11月27日 到 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07日 至 2011年12月05日 到 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0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0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0—013 号地块:2011年11月28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2月08日10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该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丽森路)
联 系 人:高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911-8201365,13991795885,13571119282
开户单位:市财政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延安工行七里铺支行
银行帐号:2609080329026437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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