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情绪有快乐、愤怒、恐惧、悲哀4种。它们的共同特点是:目的性很强或者复杂程度低,所以常常强虽度大、紧张性高。但是,它们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有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常常以另一种形式表现出来。例如,强烈的悲哀可以从低沉失望变成忧虑,并可伴有失眠、食欲减退、急躁和孤僻等等。这些表现逐渐消失后也自然留有情绪的记忆痕迹和易激动的状态。当然,强烈的悲哀也可以转化为意志行动,即所谓化悲痛为力量。
人的情绪变化尽管多种多样,但它有最基本的喜爱与厌恶、肯定与否定、积极与消极之分的“两极特点”。大多数绪都可以分为一对儿一对儿的。例如:爱——憎,喜——,高兴——愁闷,紧张——轻松,镇定——恐慌,满意——不满。其中,满意、快乐、热爱是肯定性情绪;不满、悲哀、憎恨是否定性情绪;热爱、英勇、兴奋是积极性情绪;沮丧、胆怯、沉闷是消极性情绪。情绪的两极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相互转化。
在基本情绪形式的基础上,又可以出现许多复合形式,并被赋予各种社会内容。例如,与感觉刺激有关的情绪,可以有痛楚、厌恶、愉快;与自我评价有关的情绪,可以有骄傲与羞耻、罪过与悔恨;与他人有关的情绪可以有爱与恨、崇拜与鄙视等。
情绪还有强度不同之分,可以从不惹人注意的、瞬间即逝的心情不安,到强烈地、暴风雨般地激情。比如爱,既可以是略微的好感,也可以“爱得死去活来”。似乎对任何性质的情绪都可以作这种由弱到强的排列。我们日常生活中,描写情绪强度的概念有心境、心情、激情、热情等,这些概念虽然很难用数字表示,但它们都是客观现象的概括。心境是指强度较低、自觉性不高但较为持久的情绪体验,心情是指强烈度和自觉程度比心境为甚但持续时间较短的情绪体验,激情是短暂地强烈地情绪体验。
人有两种最基本的生命力,即群聚和分化。群聚是指情绪上的相互联系,在情绪上彼此影响。分化是指个体的独立感觉、思考和行动能力。一个人在情绪上完全依赖他人,则他的分化水平很低;反之,其分化水平很高。分化水平高的人能理智地处理好与父母、孩子和同事之间的关系,能独立地对外界事物进行感知和思考。分化水平低的人其行动的情绪性很大,这种人要么对他人绝对服从,要么完全对抗。
人的分化水平越低,在人际关系中产生的慢性焦虑的水平就越高。慢性焦虑是人对于思想中所受威胁的反应,它似乎没完没了,人常常不能很好地适应。人的慢性焦虑水平越高,越希望与他人接触,以获得某些安慰与支持性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