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大巴山东段。北临汉江,隔江与湖 北省郧西县相望,东、南部分别与湖北省郧县、竹山县接壤,西与旬阳县相连。 位于秦头楚尾,古称“南走巫夔,北通商洛,东扼均 房,关南险奥,白河尤属襟喉。” 东经 109°37″~110°10″,北纬32°34″~32°55″。全境东西长53.3公里(图距),南北宽41.5公里,总面积1450平方公里。全县地势南高北低,全县山脉与沟相间,无一处百亩平地。汉江从县境北部自西向东横过,县内冷水河与白石河从县境西南向东北大致平行流入汉江。县内山脉,中部从北向南,依次为天池岭——蒋家梁子——大山庙梁——韩家山;西部从北向南,有土地岭——太平山——五条岭——界岭;南部自西向东,有马食坪——韩家山——圣母山——平顶山——野人山。横亘约100余公里(南部山脉一脉相承,与湖北竹山县交界,县西、南、东三面山脉与中部接连呈向东倾斜的“山”字形。
县城东与郧县交界的下卡子汉江边县全县最低处,海拨仅170米;南部界岭中<段的五龙尖海拨1901米,居诸山之冠。 按海拨高度,地表形态,全县可分为剥蚀构造中山区陵区和侵蚀构造低山河谷区。
[行政区划] 全县行政区划分为9镇6乡、124个村民委员会、3个城镇社区,分别是城关镇、中厂镇、构扒镇、茅坪镇、宋家镇、西营镇、仓上镇、冷水镇,麻虎乡、大双乡、小双乡、双河乡、四新乡、桃元乡。四境:县境北与湖北省郧西县景阳、夹河、羊尾三>区(镇)一江之隔;县东的泡桐树梁、火烧寺和麻栎沟垴,与湖北省郧县将军、陈家庄毗邻;县南的黄龙洞、平顶山、东沟垴、硫铁矿二 、三工区、界岭垭、晏家扒、天堂寨和韩家山,与湖北省竹山县得胜(镇)区接壤;县西的金枝沟魏家沟、印沟垭、太平山、九个函、五岭山付家坡、马食坪,与旬阳县蓝滩、武王交界。民国二十八年(1939),白河县在旬阳县内有文牛、庙坪两个行政保的“飞地”划归旬阳县管辖。1951年,以分水岭为界将原湖北郧县辖地大坪、陕西省旬阳县小沟划归白河县管辖。
夏商时期白河为梁洲地,周代为麋国地,称钖(yang)穴。秦时称钖县,属汉中郡,东汉末,建安二十四年(219),改属西城郡(今安康)。
三国、晋、钖县属魏兴郡。北周时钖县改称丰利县,属西域郡。唐至五代丰利县属均州。后唐、晋、后汉后周至宋,丰利县属金州地(安康)。宋乾德六年省丰利县入郧县。元代属金州之旬阳县地。
明成化八年(1472),于旬阳东置白河堡。成化十二年(1476),改设白河县,以境内白石河得名,隶属新设之郧阳府(今湖北郧县),次年改属金州。明万历十一年(1583)金州改称兴安州,白河地属州辖之旬阳地。清乾隆四十七(1782),只安州升为兴安府,仍辖白河县。
中华民国时期,白河县属陕西省汉中道。民国二十二年(1933)撤销道制,白河县属省辖。民国二十四年(1935),属安康专员公署(第五行政督察署,第五行政公署)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白河县隶属陕甘宁边区陕南行政公署安康分区行政督察公署管辖。1950年,隶属安康分区专员公署管辖,专员公署辖区又称专区。1969年专区改称地区,白河县属陕西省安康地区行政公署管辖,2000安康地区改安康市.现白河县属安康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