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信号灯维护建设及信号灯配时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免费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6月16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21A00032
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信号灯维护建设及信号灯配时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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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信号灯维护建设及信号灯配时服务 分包一 | 3,900,000.00元 | 1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信号灯维护建设及信号灯配时服务 分包二 | 1,100,000.00元 | 1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 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5月27日 至 2021年6月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免费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 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 ( -chongqing ),登记加入“重庆市 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 》网上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 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6月16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6月16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1年6月16日 10: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 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采购经办人:蒋老师
采购人电话:6375420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健安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6756379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会议中心一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6375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