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20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每月一次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宣布,广州市已于当日正式印发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出国(境)管理意见》,今后,全市村级“两委”班子主要成员的出国(境)须统一报批,护照统一上缴。
全市2014名村干部纳入管理范畴
《意见》要求参照现行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规定,将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纳入公安机关出国(境)登记备案范围统一管理,包括填写《出国(境)人员请假审批表》,实行层级请假审批制度,对其出国(境)证照,平时统一上缴保管。
按照《意见》,全市将有1142个村2014名“两委”主要领导干部纳入《意见》管理范畴。
许振华即是其中一位。尽管有这样那样的担心,但作为党员,许振华最后还是回归坦然:“收就收吧!真碰到要出国(境),我们就提前点,按规定走审批程序。相信组织上会充分考虑我们的工作需要和正常诉求的!”
据介绍,早在今年上半年,广州市纪委就在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这份《意见》。9月,又分别去函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台办、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的意见。11月下旬,市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审议并通过。会议认为:村委会虽然是村民自治组织,但村“两委”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有党纪方面的规范要求;即使不是党员,但只要是在依法或委托从事公共事务、公共活动,也是纪检机关的监察对象,须有更高更严的制度要求。
“村官”群体已成腐败高发区
“事实上,‘村官’出国(境)问题,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梅河清进一步阐释了《意见》出台的初衷。
拿广州来说,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占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1/4。由于以前出国(境)管理比较宽松随意,一些村干部心存侥幸,进行权力寻租之后,一旦有风吹草动,就马上撒腿外逃。
纪检机关新近查处的几起案件都说明了这个问题。天河区冼村原支部书记卢穗耕的妻女上世纪90年代就已移居香港,后又移民澳大利亚,卢自己也加入了澳籍。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该村领导班子12人,皆存在亲属关系:副书记是卢的侄子卢佑醒,一名副总经理是外甥陈健强,一名副总经理是亲侄卢炳灿……其中,陈健强和卢炳灿,两家人也都移居了国外,包括陈的父母。查处他们后,仅物业出租这一块,办案人员指导整改重新签订物业出租合同,就让村集体收入一年增加了一个亿。
今年上半年,广州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73件73人。而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中,立案查处的白云区领导干部高达81名,其中村社干部43名。
可见,在经济发达或城市化进程比较快的农村基层,如果管理缺位,就会诱发巨大的权力寻租,村“两委”班子就会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和违法乱纪的重灾区。
期待与“村居两法”更好衔接
对于广州的这一探索,有专家认为,该《意见》在明确适用对象范围、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建立登记备案、请假审批、证照统一保管等制度,规范出国(境)行为管理和违反规定的行为如何处罚等方面,填补了目前国内“村官”出国(境)管理规定的空白,打破了“村官”出国(境)管理难的困局。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提出,合法持有并使用护照,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希望《意见》要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衔接。此次《意见》规范的只是村“两委”主要领导干部,并未涉及其他“两委”成员,即表明监督管理部门的心态还是相当谨慎的。当然,党组织出台规定要求自己的成员遵守,应是无可厚非。
来自番禺区南村的一位村党支部书记坦言,听说出了这个《意见》,第一反应就是“萌生退意”。连续当了三届村支书的他,是早年先做生意再去村党支部任职的,因为生意做得比较大,需要经常往返香港、澳门和广州。马上就面临换届选举了,原打算再竞选一次,继续带领乡亲们致富,回报家乡,“看样子,我基本上不会参选了。”他说。
他认为,大部分“村官”还是称职守法的,《意见》出台相当程度上限制了“村官”的权利;从某个意义上来说,也是对“村官”群体的集体不信任。没有了过去那种拎包就走的自由,他不知道,未来能否适应。(记者 罗艾桦)
(人民日报 罗艾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