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佛山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市级部门取消、转移、下放、委托、购买服务和调整的第一批目录,正式向社会公布实施。“权力清单”中397项事项被“动刀”。今后,老百姓、企业办事将更加方便,社会组织将承接部分政府职能更多地参与到社会管理中。
86项行政审批被取消
今年6月份,佛山市开始全面梳理政府“权力清单”。所谓“全面”,在于清理涵盖了市一级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共193个单位,范围包括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职权、公益服务、技术辅助和日常管理在内的13个类别职能。
经过梳理,确认佛山市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以及涉及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日常管理事项共1110项。为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佛山拿出“革自己的命”的勇气,向397项事项“动刀”,其中:取消86项,转移54项,直接下放154项,委托管理27项,购买服务47项,调整29项。
老百姓、企业将从改革中受益,例如,今后教育部门将不再进行义务教育阶段市、区一级学校(含民办)等级评估,教育资源集中在一些学校的情况有望避免,义务教育发展将更均衡,孩子不再输在起跑线上。又如,投资者要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不再需要人社部门审批,只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即可拿牌照,其业务范围不再需要审批。
明年行政审批100%集中管理
记者从“改革清单”中看到,还有181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日常管理事项被下放、委托管理。181项事权下放,被政情观察人士认为,动作很大。
一下子下放、委托管理这么多事权,人员编制有限的区镇政府能否承接得好,如何监管?对此,佛山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回应“问题不大”。她说,此次下放的事权多数此前已经委托区镇管理,至于监管,佛山将争取在2013年上半年,全市行政审批100%实行集中管理、集中服务;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逐项公布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和业务裁量标准,2013年年底前,力争100%的简单事项、90%以上的一般事项、80%以上的复杂事项实现标准化运行;2014年上半年前,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率达到90%,这些都有利于监管。
“过去政府机构存在‘重审批、轻监管’,以审批代替监管的情况,佛山也如此,开始清理‘权力清单’时,有些单位在报不报、报多报少上有顾虑。我们对各单位提出来,这次改革要拿出‘革自己的命’的勇气,必须将各项职能上报,若不上报,以后就不能继续履行,并将此上升到纪律处理层面。”佛山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下一步将制定第二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录。“因为这些事权是‘硬骨头’,对它们动刀需要更充分的法律依据,需要专家组论证。”佛山市编改办相关负责人透露,接下来的行政体制改革中,会对政府部门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并进行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再造和运行模式创新。(记者 黄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