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表决通过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上海各有关部门按照商旅结合和商文结合的要求,建立中心城区商业、新城和郊区商业以及社区商业发展的商业网络体系,重点建设地标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促进大众消费和高端消费、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共同发展。
条例还规定,上海要促进电子商务市场发展、推广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支持企业发展自营、第三方、专业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培育发展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市商务部门应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探索解决电子商务中的进出口报关报检、结汇、跨境结算、退税等问题,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为增强城市吸引力,条例还规定,市政府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在本市探索实施离境退税政策,选址设立免税商品购物店。条例还首次明确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自由贸易园区是保税区转型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据悉,浦东新区在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中,依靠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已开始对综合保税区探索建立自由贸易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