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捷克招商引资与投资指南
地理位置:捷克(Czech)原属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东连斯洛伐克,南接奥地利,北邻波兰,西与德国相邻。
气候与面积:属海洋性向大陆性气候过渡的温带气候。夏季炎热,冬季寒冷多雪。其中7 月最热,1 月最冷。布拉格平均气温 7 月份为
城市与人口:捷克全国共分为首都与 13 个州,布拉格(Prague)是捷克共和国的首都和最大的城市,人口有 1056 万,主要民族为捷克族,占 90%;其他民族有摩拉维亚族、斯洛
伐克族、德意志族和波兰族等。官方语言为捷克语,主要宗教是罗马天主教。
历史:土著居民为凯尔特族博伊人。公元初被日耳曼马科曼尼人取代。5-6 世纪,斯拉夫人西迁至捷克和斯洛伐克地区。1355 年查理四世接管神圣罗马帝国,布拉格成为帝国统治中心。一战后奥匈帝国解体,捷克与斯洛伐克联合,成立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1939 年 3 月,德国占领捷克斯洛伐克全境。1948 年 5 月 9 日成立捷克斯洛伐克人民民主共和国。1960 年 7月11日改国名为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1968年8月21日,华沙公约组织成员苏、波、匈、保、民主德国 5 国侵入捷克斯洛伐克。1989 年 11 月捷政局发生剧变。1990 年 3 月改国名为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4 月改称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1993 年,捷克斯洛伐克分治后,布拉格成为捷克共和国的首都。2005 年加入欧盟,2007 年成为申根区成员国。
政治状况: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实行参众两院制。众议院共有议员 200 名,任期4年。参议院共有议员 81 名,任期 6 年,每两年改选 1/3 参议员。
政府为最高行政权力机构,对众议院负责,众议院有权对政府表示信任或不信任。由总理、副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由总统任免。
独立法院代表共和国执行司法权。共和国设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最高监察院,维护法制。
宪法法院由 15 名法官组成,法官任期 10 年,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同意。注册政党 65 个,主要政党有公民民主党、捷克社会民主党、捷克和摩拉维亚共产党等。
二、经济概况
自然资源:褐煤、硬煤和铀矿蕴藏丰富,其中褐煤和硬煤储量约为 134 亿吨,分别居世
界第三位和欧洲第五位。石油、天然气和铁砂储量甚小,依赖进口。其它矿物资源有锰、铝、锌、萤石、石墨和高岭土等。森林面积 265.1 万公顷,约占全国总面积的 34%。全境水资源丰富,伏尔塔瓦河上建有多座水电站。
经济指标:2004 年 5 月加入欧盟后,捷克市场环境改善,经济运行情况总体良好。虽受世界和欧洲经济形势影响,捷经济面临的困难增加,但 2012 年仍保持了增长,国内生产总值
达到 1961 亿美元,列欧盟第 16 位,占整个欧盟 GDP 比重 1.2%,人均 GDP 达到 27191 美元。
捷经济对国外市场依赖性大。捷主要贸易伙伴国有德国、斯洛伐克、中国、波兰、法国、俄罗斯、奥地利、意大利、英国、荷兰等。其中,捷同欧盟国家的贸易占捷对外贸易的73.7%。
双边贸易:捷克经济对国外市场依赖性大。据统计,2012 年捷克对外贸易总额为 2976.0亿美元,较上年下降 5.6%。其中,出口 1567.6 亿美元,下降 3.8%;进口 1408.5 亿美元,下降 7.5%。贸易顺差 159.1 亿美元,增长 47.5%。捷主要贸易伙伴国有德国、斯洛伐克、中国、波兰、法国、俄罗斯、奥地利、意大利、英国、荷兰等。其中,捷同欧盟国家的贸易占捷对外贸易的73.7%。在欧盟区域外,捷克最大的出口伙伴是俄罗斯,2012年出口额为61.6亿美元,增长 18.3%,占捷克出口总额的 3.9%;排名靠前的进口国是中国和俄罗斯,2012 年进口额为89.5 亿美元和 74.9 亿美元,分别下降 22.6% 和增长 2.7%,占捷克进口总额的 6.4% 和 5.3%。
2012 年全年中捷贸易额 172.6 亿美元,同比下降 16.2%;其中中国从捷进口 16.7 亿美元,同比增长 0.3%,中国对捷出口 155.8 亿美元,同比下降 17.6%。从对捷出口商品结构看,便携数据处理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及部件、二极管与半导体器件等机电类产品出口额降幅尤为显著。捷成为中国在中东欧地区第二大贸易伙伴。
双向投资:捷克是中东欧地区经济转型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自 2000 年以来,人均吸收外资金额在中东欧地区名列前茅。据捷央行统计,自 1993 年以来,捷累计吸收外国投资存量达 77.8 亿欧元。其中 2012 年新增外商投资项目数 340 个,总投资额 260 亿克朗,为本国创造了超过 12000 个就业机会。并购同比增长 30%;并购总规模达 83.2 亿美元,同比增长39%,在中、东、南欧地区仅次于土耳其和波兰列第三位。
中国与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经贸关系始于 1950 年。捷克加入欧盟后一直采取积极务实的对华贸易政策,鼓励企业开拓中国市场,同时也欢迎中国企业来捷投资。据捷克统计局数据,近年来中捷经贸合作领域不断扩大,相互投资增加。2012 年,中国对捷克直接投资额为 1802万美元,累计直接投资额为 20245 万美元。主要投资项目有:华为技术(捷克)有限公司、中兴(捷克)有限公司、长虹欧洲电器有限公司(电视机组装厂)、上海梅林(捷克)有限
公司(罐头厂)、亚普捷克汽车系统有限公司、运城制版捷克有限公司、Buzuluk 橡胶机械厂、诺雅克电气欧洲有限公司等。
三、投资环境
(一)政府服务
捷克工业和贸易部(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Trade of The Czech Republic) 负责捷克的对外
贸易和工业,该部下设 5 个分部:条法、预算和管理分部,经济政策和企业经营分部,工业和建筑分部,能源、电力和冶金分部,对外经济关系和欧洲一体化分部,每个分部由一位副部长负责。5 个分部下设 35 个司。另外,工贸部下设捷克投资局(负责吸引外资)和捷克贸易局(负责促进出口)等事业单位。
(二)交通设施
铁路运输:捷克的铁路运输能力很强,有铁道线 9430 公里,其中 7402 公里为单线,1933 公里为复线或多线,并有 94 公里的窄轨铁道。通行时速 120 公里的铁道线有 620 公里,2743 公里的铁道线已经电气化,占铁道线路总长的 29.1%,电气化铁道适用于时速 160 公里的火车通行。
公路运输:捷克的公路系统包括 414 公里的高速公路和 55086 公里的其他道路。
航空运输:捷克的主要国际机场有布拉格卢津(Ruzyne)机场、布尔诺土拉尼(Turany)
机场、奥斯特拉发莫斯诺夫(Mosnov)机场和卡罗维伐利(Karlovyvary)机场等。除此之外,捷克还有由不同机构运营的 6 个机场、58 个用于国内公共运输的机场、5 个非公用机场和 15个用于救援的直升机机场。
(三)商务成本
1. 能源 捷克水和排水价格为 3.14 美元 / 吨;工业用电比居民价格低,约为 0.186 美元
/ 度。
2. 劳动力 捷克居民月平均工资约为 1375 美元,布拉格地区工资最高。
3. 土地 捷克主要大城市中,布拉格商用办公室租赁最高,平均年租金为 404 欧元 / 平方米,工业厂房年租金为 2.5-6 欧元 / 平方米 / 月。
(四)教育文化
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大学实行自费和奖学金制,但国家对学生住宿费给予补贴。
根据 1990 年颁布的有关法律,允许成立私立和教会学校。著名大学有布拉格查理大学和捷克技术大学。位于首都的查理大学是中欧最古老的学府,创办于 1348 年。创办于 1707 年的捷克技术大学,在中欧同类大学中也拥有最悠久的历史。
四、优势产业
(一)产业结构
捷克经济发展的重点是加速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调整。为达到此目的,捷政府确立了优先发展的行业和鼓励内外资进入的政策。有关行业主要包括:高技术制造业(电子、微电子、航空航天、高端设备制造、高技术汽车制造、生命科学、制药、生物技术和医疗设备等);商业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中心、专业解决方案中心、地区总部、客服中心、高技术维修中心和共享服务中心等);技术(设计)中心(创新活动、应用研发等)。
(二)优势产业
1.汽车工业 汽车工业在捷克经济总量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从GDP和就业增长的角度看,汽车工业的重要性日益增长。它对捷克的对外贸易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其重要性还会进一步增加。目前,世界汽车行业最重要的 100 家企业中已有超过 40 家在捷投资设立分支机构。
汽车工业一直是捷克经济的支柱产业,60% 以上的汽车企业已经获得环境体系认证,带动了近几年经济和出口的强劲增长。从捷克汽车汽配行业的出口能力分析,捷克汽车工业有着较强的竞争能力和出口能力,斯柯达汽车占捷汽车业出口总额的 8.4%。德国是捷最大的贸易伙伴,对德出口占汽车业总出口的 38%,自德进口占汽车业总进口的 50%,其它出口对象国依次是斯洛伐克、法国、英国、波兰、西班牙、奥地利等。
2. 钢铁工业 曾经是捷克重工业的龙头,主要集中在捷克西北部的摩拉维亚—西里西亚地区,近十年来随着旧体制的解体和日益剧烈的市场竞争,臃肿的企业机构使得捷钢铁工业越来越举步维艰,钢铁企业正进行全面改组改造。1993 年捷克斯洛伐克联邦解体后,捷克以
生产钢坯和线材为主,斯洛伐克以板材、型材为主。
为使捷钢铁工业摆脱衰退状况,工贸部正在推动一项钢铁企业合并的计划,目的是将捷几家目前互相竞争的大钢铁企业合并为一家公司。捷钢铁工业所需部分原料从国外进口,其中铁矿石主要从乌克兰、俄罗斯进口,在向德国、奥地利等国出口生铁的同时,捷也从俄罗斯、斯洛伐克和波兰进口一定量的生铁。目前,捷最大的三家钢铁企业为:Nova hut,Trinecke
zelezarny (TZ),Vitkovice steel,其中最大的钢铁企业是 Nova hut,这三家企业占捷钢铁生产的 80%。
(三)重点企业
1.TES VSET N 公司(TV)主要研发和生产电动机,已经有 90 多年的历史。目前该公司拥有员工 500 名,年销售额 0.57 亿美元。公司的主要产品有小水电站用的同步和异步发电机、500-3300 千伏安的永磁风力发电机组、500-3300 千瓦的双馈风力涡轮机、100-3000千瓦的永磁电机、通用的直流电动机和变频器等及其零部件。70% 的产品出口到其他欧盟国家及俄罗斯、美国、土耳其和泰国。网址:www.tes.cz
2.ZPA 电气公司(ZPA)是捷克最大的电表仪器生产厂家。1949 年成立,1994 年转型
为股份制企业,主要生产纹波控制接收器及相关检测设备,单相和多相的无线远程自动抄表电表,远程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电路测试和故障报告的自动化设备等。网址:www.zpa.cz
3.TrustPort 软件公司(TP)主要提供通讯安全和数据保护的解决方案,该公司产品能够针对已知和未知的威胁为电脑和电脑网络提供整体的安全保护,包括防病毒技术、反垃圾邮件和电脑加密技术等,可应用于企业和家庭。网址:www.trustport.com
4.TESLA 集团(Tesla Group)成立于 1946 年,是全球知名的通信设备制造商,近年来开始生产移动式水净化处理设备和太阳能上水技术。集团下有 5 家公司,其中 TESLA Holding公司是TESLA集团的总部,生产和供应广播和电视发射机、天线系统、无线电中继设备、移动水处理厂、越野污水处理厂和灌装生产线;太阳能技术、太阳能发电站和太阳能;工程产品——零部件(数控)、焊接、打磨和测量;无线电通讯和安全设备的装配;军事电子生产等。网址:www.tesla.cz
5.FEI 公司(FEI)一家全球领先的多样化科技仪器生产企业,主要生产电子和离子束显微镜,其产品主要用于工业和学术材料研究、生命科学、半导体、数据存储,以及自然资源等领域。该公司在布尔诺的分支机构有 300 名职工,是公司第二大生产和研发中心。主要生产拥有超高分辨率的扫描电子显微镜和透射电子显微镜(分辨率可达到0.1纳米以下级别),以及拥有最新科技的电离子束显微镜和纳米应用工具等。该公司在北美、欧洲和亚洲均设有研发中心,销售和服务网点遍布全球 50 多个国家。网址:www.fei.com
五、投资政策
(一)投资政策
捷克实行自由的贸易政策,对外资持欢迎态度。捷克是欧盟成员国,同时也是经合组织、世贸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成员国。
捷除了执行欧盟对外经济政策外,还要履行有关国际组织规定的义务。
(二)引资优惠政策
1. 鼓励外商直接投资政策国家鼓励政策 捷克政府鼓励投资法规定,凡三年内投资额在 800 万美元以上,个别高失业地区投资额在 400 万美元以上,同时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国家鼓励投资优惠政策。
地方政府的奖励措施 未达到国家奖励标准的投资者可申请从地方政府获得创造就业奖、培训和再培训奖励,以及获得廉价厂房和土地及使用其他基础设施。
扶持中小企业的优惠措施 捷政府对 50 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和 250 人以内的中型企业提供一些优惠待遇,包括优惠贷款、短期周转金贷款等,捷摩拉维亚担保和发展银行办理具体
贷款事宜。
特殊短期项目 主要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区就业为目标,在上述地区创造 50 人以上就业机会的公司,可申请捷工贸部的投资补贴等各项奖励。
2. 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
在税收方面,捷克自 1993 年对税收进行了改革,实行增值税,统一所得税,根据“国民
待遇”原则外国企业在税收方面不享受特殊的政策。
2004 年入欧盟后,增值税税率调整为 5% 和 19% 两档。其中只有少数商品和服务项目纳入 5% 的增值税范围,捷克对出口商品免征增值税。
3. 捷克服务外包市场的措施
在跨国公司开始新一轮全球产业布局调整的背景下,捷克政府把发展服务外包业务视为加快本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为此确立了各种吸引外资的优惠措施,并鼓励本国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外包市场的竞争。捷政府确定的优先吸引外资进入的服务外包业涵盖汽车修理、电子、高科技和生物研发等领域,其中以设立生物医药和通信技术研发中心,设立企业配套
服务及设计中心和软件开发等为重点。为将捷克建设成中东欧地区的信息和技术中心,捷政府在原有的吸引外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在 2002 年又提出了培训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大对工业园区建设投入等规划,通过重点扶持中小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劳动力成本补贴和员工培训补贴等措施,鼓励外资在捷设立软件开发、科技研发、设计、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服务中心等。其中一些优惠政策的时限长达十年,旨在为承接服务业的国际转移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捷政府的这些措施效果明显,为捷参与国际服务外包市场竞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在高失业率地区投资制造业或特殊服务业创造新就业岗位给予金融支持。
项目创造新就业岗位两年内为雇员支付的工资总额的 50% 补偿,补偿比例按照每个雇员
约 8000 美元。
对实际用于雇员培训和再培训支出的 35% 计算,给予每新增加就业岗位最高约 1200 美元的奖励。
4. 外汇管理政策
捷克政府 1995 年制定了外汇法(1995 年 219 号法令),外汇法取消了一些在商品支付、货物支付和转账方面的限制。外汇交易涉及转账和支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捷国内外汇
交易已经放开,捷货币在国内自由兑换。国内外法人和自然人可以将外汇自由汇入或汇出捷克,并用克朗自由兑换外汇,国外投资者可在捷境内自由投资,可以在克朗账户或外汇账户
上存取款。2001 年捷政府对外汇法进行了修订,除对国外自然人投资捷不动产有一定的限制外,新的外汇法取消了与资本流动和外汇交易有关的监管。
在捷境内,只有取得长期居留许可的外国法人或自然人才可以从事外汇交易,外汇交易法保障其资本及利润汇出的安全性,并对外汇汇出和开立外汇账户无任何限制。
目前,捷克对于国外资本在其境内自由流动的限制仅涉及一些特殊的领域,除此以外,合法的外资进入捷克和投资利润的汇出都没有限制,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投资保障法规的保护。
外资企业可以向捷克银行或在捷克开立的外资银行的分行申请贷款。
六、捷克与山东省经贸合作情况
(一)捷克与山东省进出口贸易情况
2012 年,进出口总额为 2.04 亿美元,同比增长 27%。其中,出口 13473.28 万美元,增
长 27.8%;进口 6969.06 万美元,增长 25.3%。2013 年 1-5 月份,进出口总额为 7792 万美元,同比增长 17.8%,出口 5631 万美元,增长 22.7%;进口 2161 万美元,增长 6.8%。
主要出口产品是电器及电子产品、机械及设备、家具及其零件、金属制品、运输工具。
主要进口商品为机械及设备、合成橡胶(胶乳)、电器及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运输工具。
主要出口企业有烟台康博商贸有限公司、烟台诗雅商贸有限公司、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烟台雅莱商贸有限公司、富泰京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浪潮乐金数字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主要进口企业有滨州鲁牛皮业有限公司、泰安芬瑞特机械有限公司、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保税区宏轮工贸有限公司、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
(二)捷克在山东省的投资情况
截止到 2013 年 5 月底,捷克对山东省投资项目 8 个,合同外资 1883.9 万美元,实际到账外资 448.3 万美元,行业涉及金冶炼、信息咨询、采矿及采石设备制造等,分布在青岛、泰安、烟台 3 市。
七、公司注册
捷克法律允许外国人在捷依法从事各种经营活动,并与本国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外国人可以建立独资、合资企业,也可加入现有的捷克企业。对于外国投资没有上限规定。
在捷申办合资企业或公司的外国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在捷克设立公司的法人、负责人或董事会成员必须取得在捷长期居留许可;2. 年满 18 周岁;3. 无犯罪证明;4. 法人或代表需被证明具有一定的捷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