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斯洛文尼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电信市场竞争的规定和措施,但由于斯电信市场服务价格相对较低,以及固定和移动通信网主要运营商的垄断地位,阻碍了鼓励斯电信市场竞争规定和措施的执行。
(一)电话号码携带问题
欧盟评估报告中指出:根据欧盟规定,斯洛文尼亚电信业应在2004年5月1日前解决电话号码的携带技术问题并准许在更换运营商时携带原号码。但截止2005年底,斯电信业只解决了移动通信网电话号码携带技术问题,但仍未实施,固定通信网电话号码携带技术仍未得到解决。
2005年欧盟委员会已3次对斯洛文尼亚电信业提出正式警告,斯相关部门对欧盟的警告也做出了解释,但欧盟委员会对斯电话号码携带技术解决迟缓仍表示不满。
此外,欧盟委员会对斯电话号码携带技术执行过程也表示不满。报告中指出:斯邮政及电信署(APEK)对斯国家中央电信数据库进行改造的招标“准备不足、措施不及时”,导致斯电信投标商对招标程序不满。
欧盟委员会认为:电话号码携带技术的尽早解决将有助于电信运营商参与市场平等竞争。
(二)斯电信市场垄断现象严重
欧盟委员会指责斯固定及移动通信网市场垄断现象严重:斯固定通信网主要运营商-斯洛文尼亚电信公司(TELEKOM SLOVENIJE)业务量占有96%的市场份额;斯移动通信网主要运营商-斯洛文尼亚移动通信公司(MOBITEL)的业务量占有74%的市场份额。
由于斯政府在斯固定及移动通信运营商中拥有股份(斯洛文尼亚政府拥有斯洛文尼亚电信公司62.53%的股份,斯洛文尼亚电信公司对Mobitel移动通信公司100%控股),欧盟委员会对斯电信市场管理者的独立性也表示怀疑。
(三)斯电信宽带市场
欧盟委员会对斯电信宽带接入情况表示满意。其中:有线及无线接入技术占市场份额的37%,为斯电信消费者提供了较为广泛的服务范围。
(四)固定电话市场情况
斯洛文尼亚固定电话服务价格在欧盟成员国中是最低的,市场竞争对其电信服务价格不会带来太大的负面影响。由于2007年斯将采用欧元,欧盟委员会提醒斯政府关注电信价格的市场变动情况。
针对欧盟对斯电信业的评估报告,斯邮政及电信署领导人解释说,斯电信管理机构在过去几年中针对欧盟委员会指出的斯电信市场不足,积极予以解决。例如:斯电信管理部门规定了斯电信市场的零售价格,并对ADSL和ISDN服务网分别定价;迅速解决ISP T-2公司和国家电信公司之间的网络互通收费争议问题。
2006年初斯已开始准许移动电话号码换网携带(欧盟报告中未提及);固定电话号码携带技术问题也将在2006年6月份得到解决。
斯第一大移动运营商MOBITEL公司与斯其他电信运营商对欧盟的评估报告表示欢迎,希望斯电信管理机构对电信市场的竞争予以鼓励。
斯第二大移动运营商SIMOBIL公司希望斯电信管理部门认真考虑欧盟的评估报告,促进斯电信市场竞争正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