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劳动法案规定的手续简化方面主要有:
1. 外籍劳工办理就业许可的时间将缩短至20天,特殊技能人员仅需10天,而目前则需1-2个月左右;
2. 所需证明文件减少至4份,目前需要15份;
3. 第一次申请就业许可可以延长至一年。
另外,斯正在起草关于外国人申请在斯居留的新法案。
斯原有劳动法规定的很多程序一直被认为是政府官僚作风最为严重的地方,此次实施新的修正案也是斯一系列提高行政效率,简化行政手续的行动之一。
此外,斯11月份还将开通企业“一站式”电子注册系统(VEM),届时将放宽对注册企业责任的要求,注册手续时间缩短至4天(目前需要3周)。其他关于税收,房屋建设许可、公共信息采集机构等方面的手续简化工作也在进行。计划到2010年,斯还将陆续取消多项行政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