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欧自由贸易区一旦建立,将是一个拥有近6000万消费者,65万平方公里面积,1200多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世行2002年底统计数)的经济区。总体上,现阶段8国对原材料、生产设备实行低关税,而对日用消费品实行高关税。欧盟通过《东南欧稳定公约》来促进该自由贸易区的形成,其目的是促进该地区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帮助该地区国家加入世贸组织及《稳定与联合协议》进程、扩大该地区国家的吸引外资与融入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能力。
塞黑积极参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但由于塞尔维亚政坛长期不稳定和重新确定塞黑关系等因素,在较长时间内塞黑在双边协议的签署和议会批准方面属于落后者。近期情况有较大的改善,塞黑签署和批准了所有双边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 与波黑
塞黑与波黑于2002年2月1日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同年6月1日生效。协议规定从生效之日起,塞黑取消几乎所有波黑商品的进口关税(成品油、汽车轮胎除外);波黑分二步降低塞黑商品的进口关税:2002年降低40%的关税水平,2003年60%。从2004年1月1日起,双边实行自由贸易。从目前的执行情况看,年初曾遇到了一些麻烦,经双方努力,该协议从2004年4月1日起全面实行即双边商品互免进口关税。
2. 与马其顿
前南与马其顿早在1996年就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议。现阶段,双方贸易中97%的产品已取消了关税,极少部分产品需配额。目前,塞黑与马其顿正参照世贸规则和欧盟标准对此协议进行调整。
3. 与克罗地亚
塞黑与克罗地亚于2002年12月23日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2004年1月14日签署了该协议的补充修正协议。2004年7月1日起实施自由贸易协议。根据此协议,在工业产品方面,关税税则中70%的税项将从协议生效之日起互免关税。其余产品在敏感产品名单上,它们的关税将逐步降低,2007年开始实行零关税。关税降低的时间表为:2004年降为现有关税的60%,2005年40%,2006年20%、2007年0关税。
双方各有一个“最敏感产品名单”,主要由农副产品组成,该名单上产品的贸易按双方议定的配额进行。配额之外,按最惠国待遇原则支付关税。
4. 与保加利亚
塞黑与保加利亚的自由贸易协定将于今年6月1日起生效。谈判之初,保曾提出尽量缩短工业产品的关税降低期限,最迟到2004年底。考虑到高额的外贸逆差,塞黑方坚持到2007年1月1日。敏感工业产品的关税下降幅度为:2004年生效之日起,降低现行关税20%,2005年再降20%,2006年再降40%,2007年起0关税。
双方各有一个大约含800个税项的“敏感产品名单”,而农产品的贸易优惠按对等原则确定。“最敏感产品”的进口关税及其它进口税费不在减免之列。
5. 与罗马尼亚
塞黑与罗于2003年12月23日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今年7月1日开始生效。该协议规定:协议生效之日起,一般工业产品互免关税。双方各有两组“敏感产品名单”,逐步减免,2007年为0关税。双方议定了两组共同农产品名单,其中,一组从协议生效之日起就互免关税,而另一组则每年确定对等的配额,并逐年降低关税。
6. 与阿尔巴尼亚
塞黑与阿尔巴尼亚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应于今年8月1日生效。除两组敏感产品名单外,大部分工业品和部分农产品的关税在协议生效后将被取消。敏感产品的关税将逐步减免,2007年开始实行0关税。配额内敏感农产品的关税将取消。
塞黑与摩尔多瓦已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但生效日期仍未确定。
驻塞黑使馆经商参处
200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