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的经济经过几年的改革和恢复发展,宏观经济取得了明显好转的局面,GDP的平均年增长5%以上。为了进一步提高国家经济的竞争能力,增加外国直接投资和出口,从而保持GDP的可持续增长,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下一阶段的任务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营造更加有利的商业环境和投资环境,着重建设经济和社会的基础设施。为此,今年5月份,根据塞尔维亚财政部长丁吉奇的建议,国家提出要加大公共投资的力度,实施国家投资计划的设想和方案。国家投资计划的准备要本着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精神,明确投资的优先和重点领域。投资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基础设施的投资,包括交通、通讯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同时向教育和科技领域投资,建立知识型社会,提高就业人员的素质和知识水平,鼓励技术发明创新活动。国家投资计划的资金由塞尔维亚财政部统一规划和分配。投资的资金由四部分组成:私有化收入、财政预算盈余、欧盟调拨的入盟前期资金和国际金融机构(世行、EBRD和EIB)的贷款。国家投资计划的实施时间初步订为六年,从2006年开始,2011年结束。第一年确定投资的范围和总量,第二、三年确定投资的总体框架,后三年将落实投资框架的指标。因国家投资计划所需资金较大,在实施时还要考虑宏观经济的稳定性,不能因投资规模过大造成通货膨胀过快,以及国家负债增大,将金融风险尽可能降到最小程度。
今年8月,塞尔维亚在私有化中卖掉了几个大型国有企业,收入21亿欧元,同时财政预算盈余286亿第纳尔,为启动国家投资计划奠定了资金基础。接着国家投资计划正式提交议会审理。10月底塞议会批准了国家投资计划。国家投资计划的投资总额为16.75亿欧元,大部分资金来自于私有化收入和预算盈余,小部分来自于捐赠。投资去向分七个方面,包括教育、卫生和环保、交通基础设施、直接或间接促进经济发展的项目(能源、农业、水资源管理、科技和旅游)、居民住宅、改善总体居民生活水平的项目(体育、文化和社会保障)和改善国家行政的项目(司法、警察、军队和国家行政机关)。大部分资金用在少数的几个大项目上。投资资金的70%在两年内使用,其余部分在后几年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