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商品价格下降
自2002年1月1日克与欧盟签署的“稳定与联系协议”框架下的临时贸易与运输协议生效,以及克与欧洲27个国家双边自由贸易协议执行以来,克市场进一步开放,市场自由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廉价的商品纷纷涌入克市场。对于克罗地亚这样一个以进口为主的国家来说,从中获益最大的便是普通的消费者。
虽然根据临时协议规定,克罗地亚对从欧盟进口的大部分工业品逐步实施关税减让,最终至2008年1月1日过渡期结束前取消一切关税壁垒;对于从欧盟进口的“敏感工业品”,如纺织品、钢铁制品,克将在2-5年内分阶段放开;对从欧盟进口的农产品、鱼和鱼制品,实行六年保护期,但由于欧盟出口克罗地亚的商品享受高额国家补贴,在克市场上形成价格优势,从而对克零售物价产生巨大影响。据统计,2002年克农产品和食品价格平均下降了5%。其中奶酪价格下降4%,糖、咖啡、鸡蛋、饼干5%,果酱4%,苹果30%,柑橘10%,胡萝卜、卷心菜、辣椒40%,鸡肉2%,猪肉5%。根据临时协议规定,2003年克农产品和食品的进口关税将进一步下调,因此农产品和食品的市场价格也将继续下降。
2002年克自欧盟进口的女式外衣、衬衫、内衣、皮鞋的价格普遍下降了4-6%,电器和家具下降了6-8%。其中服装和鞋市场变化最大,在市场全面开放的条件下,克每个消费者不仅可以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而且价格比过去出国购物时还要便宜。据克经济部介绍,根据临时协议规定,2003年欧盟商品,如药品、纸、建材、汽车、纺织品的进口关税将下调50%。由于克政府将增加消费税,因此消费者不会感觉到汽车价格的下降,但其他商品的价格普遍会下降2-3%。
二、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根据与欧盟签署的“稳定与联系协议”,克罗地亚有责任制定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在保护消费者方面克要达到欧盟标准。据悉,克经济部已根据欧盟的方针和本国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正待议会进行审议。法规中规范了零售、商品说明、甩卖条款、预付金的支付、消费者贷款、透支、商品广告、直销等诸多问题。据国外专家评价,克罗地亚是欧盟候选国中此类法规制定得最完善的国家之一。
克罗地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如下规定:
1、在产品的说明中必须注明产品的性质,是否有害健康,是否有转基因成份;
2、要求消费者偿还的贷款利息要切合实际;
3、贷款过程中要言明消费者最终需偿还贷款总额;
4、明确送货上门、网上购物和电视直销的条件;
5、店铺中的次品必须与其他商品分开;
6、刊登假广告将处以10-50万库纳(1.4-7万美元)的罚金;
7、未标明销售条件将处以3,000-30,000库纳(430-4,300美元)的罚金;
8、未标明特殊包装纸的价格将处以3,000-30,000库纳(430-4,300美元)的罚金。
驻克罗地亚使馆经商参处
200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