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媒体消息,保加利亚议会20日二读通过《优惠关税区注册企业及其实际所有人经济和金融关系法》修正案,禁止离岸公司在保参与28项投资经营活动。包括禁止投资并购保信贷、保险、养老金、医保、矿产勘探、仓储、地产、会计、资产评估、民意调查、博彩、体育俱乐部、电视、广播和平面媒体等行业,不得获得电信运营商许可证、水资源运输许可证、废物回收许可证、并且不得参与保公、私项目的投标、公私合作伙伴项目和政府特许经营项目竞标,不能获得保《投资促进法》规定的投资补助,不能参与军民两用物品贸易、不能购买保国有或市政资产等。
该法案将于2014年1月1日生效,有6个月过渡期,但有若干例外。如离岸公司为欧盟成员国内正规证券交易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或其母公司是在与保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国家注册的企业将不受该法约束。此外,在保拥有子公司的离岸公司如能确认企业的真实所有人,同样不受该法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