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政府曾在1992-1998年间对国有农地进行过私有化,期间有约55%农地无偿转让给了农民,剩余约45%(合46.5万公顷)农地的产权仍归属国有。
该法规定,今后格政府将通过三种方式对现属国有的农地进行私有化:一、对目前已经租赁出去的约30万公顷农地将直接卖给承租者。二、对没有租赁出去约16.5万公顷农地,将以特别非公开拍卖方式进行私有化。只有当地居民有权参与此拍卖。三、如果承租者拒绝购买租赁地的产权,该地将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出售;另外,对于那些在特别非公开拍卖及公开拍卖中均未能成交的土地将再次进行公开拍卖。
关于农地私有化价格,该法规定起步价与目前10倍地税成本相当。购买者须在9年内付完地价,但如果成交后立即支付,地价将会便宜很多。据此推测,格政府将在9年间获得不少于4000万拉里(约合2197万美元)的国有农地私有化收入。但格政府称,农地私有化的财政收入效果居其次,而农地新主人高效利用土地、用土地抵押获取银行贷款以发展农业、引导投资流向农业领域才是农地私有化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格政府没有提供议会关于对距离格边境地带500米辐射范围内土地进行私有化的说明。据格议会秘书处提供的信息,边境土地的私有化程序将通过政府特别决议做出安排。
“玫瑰革命”以来,格新政府加快出台各种法律,急切谋求与西方国家接轨,为未来加入欧盟做准备。其中,今年1月1日仓促出台实施的新《税法》,在格影响颇大,甚至遭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微词。
随着这部农地私有化法的出台,标志着格鲁吉亚改革已进入农业领域。格是传统农业国家,新政权着力发展多种经济,对国有工业企业正进行大幅度改革,现已出售了相当数量的国有资产。格政府拟在2006年6月底前完成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因部分土地的产权归属国有,不能用以抵押贷款同时影响长期投资,格农业领域发展明显受到制约。
农地的私有化将为格财政收入提供新来源。据估计,2005年格财政收入将有超过2亿美元来自国有资产的私有化。而那部分收购国资的跨国公司和私营企业接管这些资产后,也将会通过各种避税手段,影响格未来财政收入。但大力发展农业产业,除出售土地本身增加财政收入外,土地市场的形成和农业领域的发展将为格未来财政收入提供新的渠道。
另外,该法避免了外国资本随意进入格农业领域的可能。该法规定只有在国有农地承租者拒绝收购租赁地和非公开拍卖中未成交的条件下才进行公开拍卖,外资只能参与公开拍卖。事实上,目前格农地的租赁者大多是格本国农民和企业。
目前的情形,是否能将大量投资引向格农业领域,除了受其宏观投资环境影响外,还将与其它相关配套措施息息相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