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爱政府又对企业税收政策做出重大修改:免征企业利润中用于再投资部分的所得税。这一"让利给企业"的政策不仅使企业拥有了更多的生产和改造资金、为社会增加了就业机会,而且吸引了更多的外资,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2007年起,所得税税率为22%。
根据《外资法》,外国投资者基本上可以涉足爱生产和服务业的各个部门,但如从事与采矿、能源、铁路和航空运输、水运、港口和其它水利建设、通讯和网络等相关的投资项目,则需向政府申请“投资许可证”。目前,爱的金融、保险、证券、航空、有线和无线通讯、商业、运输、旅游、餐饮、贸易等领域都有外国资本参与。
为吸引外资,爱还设立了3个自由经济区,但对区内的无论是本国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一律实行"国民待遇",没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区内的加工生产企业可以在区内自由地存储、加工和买卖产品(但不允许零售),不必交纳增值税。对于加工后复出口的进口原料也免征增值税。区内设有保税仓库,中转过境的货物可以入库存放而不必办理任何海关手续。一些爱本国企业主要利用自由经济区的特殊地位向俄出口爱产商品,以避免双重税。
爱沙尼亚具体的鼓励投资政策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对新建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经营范围在爱政府规定的享受优惠领域内的外资企业,自获利之年(包括当年),前两年免税,后两年减半。
2、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外资企业,外资必须占固定资本股份的30%,不低于5万美元或其它同等价值的硬通货货币。在享受优惠税收政策期间,自获利之年(包括当年),前两年免税,后两年减半。
3、合资企业,外资至少必须占固定资本50%的股份,不低于100万美元或同等的硬通货货币,自获利之年(包括当年),前三年免税,后五年减半。
(二)对农业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经营谷物、豆科植物、亚麻、草料、萝卜、油菜、牲畜、家禽、牛奶、土豆、块根植物、蔬菜、鸡蛋、蜂蜜、羊毛、饲养业等农业企业,按普通税率的50%缴纳所得税。
企业职工中残疾人占50%以上的生产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免征企业利润中用于再投资部分的所得税。
二、免征出口产品增值税。
自独立至2004年5月1日入盟前,爱企业一直享受出口产品免征18%增值税的待遇。入盟后,尽管欧盟要求爱取消这一政策,但爱仍在继续执行,并提出各种理由,力争保住这一优惠政策。
三、外国投资者还可以申请以下项目支持:
项目启动支持:政府为启动某一项目提供资金和计划分析支持。支持金额不得超过启动该项目所需费用的75%,企业自筹部分不得少于25%。
职工培训财政支持:(1)提高职工素质;(2)为拓展公司业务而进行的新雇员专业培训;(3)为使生产现代化而进行的新技能、专项培训。
支持比例:根据公司的规模、场所、培训内容来决定,一般不超过培训总支出的80%。
项目咨询支持:政府可对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以使其得到切实可行的项目咨询服务。
研发项目的支持:项目应用研究方面75%的费用、产品开发可行性研究方面50%的费用(最高金额20万克朗)可得到政府的资助。
四、展览财政支持
对参加国外举办的国际博览会和大型国际展览会的本国企业,政府在财政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如提供机票和展览场地费用等。
另外,爱沙尼亚在鼓励发展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现代服务业和服务外包等产业方面没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对跨国公司在爱设立运营机构也没有特殊要求。
2007年爱吸引外商直接投资24.9亿美元。在爱投资最多的国家分别是瑞典、丹麦、芬兰、荷 兰、波兰、立陶宛等,主要集中在金融、房地产、通讯、交通运输等行业。2007年爱对外投资15.4亿美元,同比增长41%,主要投资国别分别是拉脱维亚、立陶宛等,主要投资领域为金融、房地产、租赁及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