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斯洛伐克开始采用新的国家债务和资金管理方式,大大提高了国家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为国家节约了近30亿克朗(财政收入2424亿克朗)。该管理方式在欧洲是独创,被专家称为,斯洛伐克管理模式。简要内容如下:
一、成立国家债务和清算局,优化国家国库资金和债务管理
斯设立了国家债务和清算局。成立该局的主要目的是:把国家债务管理同政策制定,以及政策执行检查分离,实现债务的灵活管理;改善金融市场同投资者的沟通;帮助斯金融市场同欧盟金融市场融合;同斯货币基金等机构合作提高金融市场的活力和透明度。
该局的主要职责是:
1、对国家债务进行管理,保证国家有价证卷的发行和拍卖,并参与国家债务管理战略的制定。
2、为了规避债务管理风险和清算风险进行金融交易。
3、同国库合作,通过对国库资金运作提高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率。
4、为中央银行发行国家有价证卷提供依据,为国家预算赤字和到期债务筹款制定资源和需求计划。
5、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参与国家债务的登记、报告和分析。
二、新管理方式的主要特点
新的国家债务和资金管理方式最主要的特点是解决了政府不能从国库借款的问题,为国库资金的合理利用创造了条件。
每年年初,国库一般都有大量资金,但根据财政管理原则,政府不能借用国库资金挪作他用。这样就出现了一方面国库有大量未用资金,另一方面政府从金融市场筹措资金的情况。
国家债务和清算局成立后,政府可以根据财政需要和国库资金情况,由财政部指示国家债务和清算局以国家有价证卷经营者的身份从国库筹措资金,然后把资金贷借给政府并收取利息。
国家债务和清算局是国家预算单位,不独立经营,所得收入全部返还国库,从而保证其运作的规范性,避免资金运作风险。
驻斯洛伐克使馆经商参处
二00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