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摩两国双边贸易发展迅速,根据2006年摩方统计显示,中摩两国双边贸易额近1.2亿美元,而实际双边贸易额很可能超过这一数字。按进口额计算,中国已成为摩第6大进口国,中摩双边贸易还具有一定潜力,一些双方各自的优势领域还有待进一步开发。
中摩两国在顺利开展双边贸易的同时,双方经济合作项目领域还鲜被涉足,两国在经济项目合作方面基本是一片空白。根据我方统计,截至2006年底,摩在华投资项目为1个,合同资金7万美元,实际投入16万美元;我在摩投资也处于探索阶段,目前只有民营资本介入,实际投入约1000万美元。造成这种局面出现的原因颇为复杂,涉及两国方方面面,不是短期内可以轻易改变的,可以确定的是,两国间双边经济合作以一般贸易的为主的局面将长期存在下去。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边贸易一直是两国经贸合作的主线
自摩90年代独立至今,中摩双边经贸合作形式主要以一般贸易方式进行,这一态势保持至今基本没有变化。按摩方统计显示,2002年前两国双边贸易从未超过千万美元,2002年后双边贸易开始出现快速增长势头并保持至今;且我方一直为顺差,摩方则始终为逆差。按中方统计,两国贸易2004年以前我对摩贸易一直是进大于出,从2004年始我对摩出口开始出现大幅增长,对摩贸易迅速转变为顺差,摩方则为逆差。两国统计差距很大,若根据进出口目的地原则划分的话,中方统计似乎更接近两国贸易的真实状况,摩方的统计则更多的是根据产地原则将转口贸易额也计算在内。但不管两国统计数据相差多大,一个共同的现实是目前中摩两国经贸合作还停留在一般贸易的水平上,合作内容较为单一,合作水平、层次和质量都比较低。两国有关部门和企业也曾试图改变这一状况,如90年代我大型外贸国有企业曾做过投资尝试,后由于驻在国当时的法规不健全和其它一些原因无果而终,几乎同时,来自国内的个人和个体商户以合资名义也在摩注册的一些小额贸易公司,他们大多投资不大,没有长远打算,只是为了人员出入境方便而注册企业,这些私人投资规模小,后大多退出了该市场。摩方则由于财力有限,在华几乎没有什么投资项目。从两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来看,两国开展相互投资的条件和意愿还不具备,即使在两国双边一般贸易活动中,目前也主要是以摩方公司和企业赴华或乌克兰的敖德萨、伊斯坦布尔和康斯坦萨等周边的港口城市采购为主,我公司和企业主动来摩推销和销售产品的不多。
1997-2006年中摩双边贸易额(摩方统计)单位:万美元
二、相互投资的条件尚不成熟,缺乏鼓励投资的便利化措施和法规保障
1、没有特别的鼓励投资的优惠法规
根据摩相关法律,对外国投资者的优惠政策基本内容如下:
注册资金超过25万美元的外资企业,5年所得税减半;注册资金超过200万美元的外资企业,3年免除所得税(免除税收盈利的80%应继续投入本企业生产或投入国家经济发展规划);50%以上收入依靠销售自行研制的程序产品的IT企业,5年免缴所得税。
此外,摩境内建有6个自由经济特区。特区拥有独立的海关,区内实行特殊的关税、税收、外汇、签证和劳务制度。特区内可以从事出口产品的生产,过境商品的分类、贴标、包装和类似业务,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必需的公共服务、仓储、建筑、供电等业务。特区内企业享受的优惠是:出口税减半,出口以外的收入税减75%;投资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3年免征所得税,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5年免征所得税,但内销产品不得超过25%,内销的产品将被视作进口产品而照章纳税。
应该指出的是,摩虽然对外国投资一直没有额度方面的准入限制,但上述优惠政策基本上在独联体国家都存在,摩并没有区别于别国的特别优惠的吸引外国投资的政策,根据最新出台的《企业活动投资法》的有关规定,对外国投资者实行普遍的、不带歧视的和一般的国民待遇,虽然这一规定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惯例,但对于像摩这样的市场经济不发达、经济处于转轨时期而需要大量外国投资的国家无利,且现有的优惠政策在具体实践中也不尽人意,外资企业遭遇当地利益部门排斥的事情时有发生。
2、外国投资在实施中经常遇到以下困难和阻力
(1)当地法律法规多变,大部分得不到实际落实,执行过程随意性大。
(2)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各主管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信息反馈慢,有关审批期限长。
(3)《劳动法》有关用工规定过于袒护当地员工利益,如规定企业必须跟本地员工签订长期工作合同,而员工承担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很少或根本没有,不利于企业对员工的使用和管理。
(4)水、电、气等基础配套设施不到位。如投资项目选址稍为偏远,则需要个人出资建设基础设施,而建成后的基础设施所有权归市政主管部门所有,使企业投资增加、投资风险加大,严重削弱企业的投资积极性。目前我“三联”民营公司在摩投资的商贸中心建设项目就遇到过上述问题。
(5)虽然名义上没有外汇管制,但在实际操作中,投资款项和利润的进入汇出都有不通程度的隐性限制,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资金来源、使用和往来状况经常进行检查和查问,提出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和要求;个别海关、卫生检疫、消防安全等部门人员索贿现象普遍,很少帮助外资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
(6)以防止有移民倾向的人员入境为理由,对我赴摩经商人员实行严格签证限制,一般不提供多次往返或长期签证,限制中资企业中方人员数量,工作签证比较难办,手续繁杂,劳务人员进入较困难等等。
3、市场准入门槛提高
融入欧盟是摩自独立后采取的最重要的基本国策,1998年摩与欧盟签署伙伴合作协议,2003年被欧盟列入候选成员国名单,2004年摩与欧盟签署合作协议附加议定书,此后双方着手制定摩尔多瓦-欧盟共同行动计划,并于2005年签署了这一计划,该计划为摩加入欧盟提出了一系列严格的改革内容,规定了详尽的应达到的要求和标准,比如在政府运作机制、法律规则的制定和操作、司法审判的透明和公正、打击影子经济和反贪污腐化、国家对私有经济的保护以及专利、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都提出了非常详尽和严格的要求以及达标的时间限定。摩-欧共同行动计划的签订对摩意义重大,它标志摩在融入欧洲的道路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通过该计划的实施,摩今后将逐步进入欧盟内部市场,纳入欧洲运输、能源和通讯网络,并有可能享受商品、服务、资本和人员的自由流动。这就意味着,以后我企业来摩投资的门槛将会提高,摩在一系列领域和行业正在逐步向欧盟标准靠拢,根据目前欧盟对外资项目的技术准入标准、行业标准、环保标准等要求,要进入准备按照这些相关标准实施的摩相关领域,无疑将使我企业的投资困难加大。
4、开展劳务领域的合作存在诸多困难
摩本身劳务力量匮乏,但同时本身也是劳务输出国,受国情和企业财力限制,摩现阶段不可能为外来劳务人员提供较高的劳动报酬。摩在实行欧洲一体化政策以后,项目评估和实施标准均采用欧盟或同欧盟近似的标准,而在劳务用工方面则遵循欧盟旨意严格限制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输入,对中国劳务控制更是严格,办理劳务签证非常困难,因此使得我企业不得不在当地劳务市场上寻求劳务。而国家对使用摩劳工对于诸如劳动保障、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要求一应俱全,当地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较差,劳动效率不高,严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企业效益。因此,从目前情况看,劳务输出只有在我方全包项目情况下采用自带劳务方式方可进行,单纯依靠摩方进口劳务的方式很难实施。虽然两国在劳务方面的合作具备一定潜力,但要在短时期内使我劳务进入该市场还存在很大困难。
三、一般贸易仍是今后中摩两国经贸合作的重点
应该承认,在存在上述诸多投资不便利的条件下,我对摩开展较大规模的投资目前还不现实,因此,一般贸易理应成为今后两国经贸合作的重点。当前摆在两国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面前的最重要任务是如何做好、做大、做活两国贸易,把贸易的规模和层次引向深入以及如何丰富两国双边贸易商品种类和内容,尽量消除两国贸易存在的贸易不平衡问题,具体讲就是在保持我现有对摩出口规模和平稳提高出口规模的同时如何扩大我自摩的进口数量和规模,这对促进两国双边合作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投资条件不具备和两国国情完全迥异的情况下,紧紧抓住双边贸易这条主线未必不是明智之举,而不必提倡进行回报率不明显和实施期限拖延的投资活动和如何实现两国相互投资的突破,而应将工作重点踏踏实实地放在如何寻找和抓住开展两国一般贸易的新起点和新契机上。为此应该做到:
1、在我与摩缺乏大型投资项目、而摩法规没有为外资的进入制订特别优惠政策、已投资项目遇到诸多困难和问题的背景下,不鼓励和提倡我企业对摩的大规模投资,而应鼓励投资规模相对较小的民营和私人资金进入。
2、认真研究和落实减少我对摩贸易顺差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尽可能解决两国双边贸易的不平衡问题。虽然这不是短期内可以彻底解决的,但从长远来看,有助于提高摩商界开展贸易合作的信心和两国贸易环境的改善,扩大自摩进口也是提高中摩两国贸易规模的新契机。
3、研究和利用摩邻国罗马尼亚以及保加利亚的入盟、使摩直接成为同欧盟接壤的地缘优势以及欧盟为摩提供的一般贸易普惠政策等有利条件,使摩成为我同欧盟贸易的桥梁和纽带。
4、 基于摩目前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形和无形的贸易歧视和壁垒的现实(如至今仍禁止自我进口禽类产品),充分利用WTO多边机制和中摩政府间双边贸易协调机制,如两国经贸混委会、高层互访以及其它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促使其消除贸易障碍和壁垒,为双边贸易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5、在尽量吸引更多摩企业界人士赴华开展商品采购的同时,应把重点放在如何提倡和鼓励我企业家多来摩开拓市场上来,努力改变两国企业界往来一头热的状况,这对两国企业家加深了解,提高贸易水平和质量很有益处。
6、打击商业诈骗和商务网络的欺骗行为,提高企业诚信。近年来有不少摩公司和个人反映,我个别公司和企业在国际互联网商务交易中存在欺诈行为,利用国际互联网提供的方便欺骗摩商货款,这一问题应引起我有关贸易管理部门、司法刑事部门和互联网管理单位的重视。利用国际互联网进行商务欺诈严重影响我国家和企业形象,打击外商和客户的贸易信心。这是现代商务中出现的新问题,应引起我方足够重视。
总之,中摩双边贸易在两国企业和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正朝着健康和稳定的方向发展,虽然目前两国间还缺乏大型经贸合作项目、双边贸易的基础还有待夯实,但只要我们认清形势,不妄自菲薄,紧紧抓住发展和提高两国一般贸易规模这条主线,认真研究挖掘两国贸易潜力的办法和措施并加以实施,相信不久的将来,中摩两国双边贸易规模和水平还将有大的飞跃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