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产品
1、葡萄酒
摩尔多瓦共和国地处东南欧,葡萄种植及葡萄酒酿造业发达,在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中拥有很高声誉。摩产葡萄酒口感纯正、质量上乘、价格低廉,可与法国酒媲美。在葡萄种植及葡萄酒酿造领域,无论从基础研究、应用技术推广、科研力量、加工工艺、管理水平还是到葡萄酒的品质、种类、包装而言,摩尔多瓦被冠以葡萄酒王国的美誉都当之无愧。
摩尔多瓦年葡萄种植面积约13-15万公顷,其中2.5-3万公顷种植食用葡萄,其余为酿酒葡萄,是独联体国家中葡萄种植面积最大、葡萄种植品种最多的国家。平均年产葡萄约95万吨,其中鲜食葡萄约20万吨,酿酒葡萄约75万吨。所有欧洲葡萄品种在摩都有种植,用于酿酒的葡萄品种较多。摩尔多瓦所种葡萄属欧亚种群,其特点是含糖量高,含酸量适当,故品质相对较高,可酿造出各具特色的葡萄酒。全国共有约150家葡萄酒厂,全国年产酒约35万吨,多数酿酒厂年生产能力在万吨以上,生产的葡萄酒达150多种之多,其中高品质葡萄酒及已获注册商标的葡萄酒有90种。除此以外,摩还生产约22种白兰地酒、25种起泡沫酒及28种高度酒和甜酒。1992年以前,摩含酒精葡萄酒的生产占70%,近年来主要生产天然食用葡萄酒,其产量占总产量的95%。
摩葡萄酒酿造企业一般设备较为先进、管理科学、加工标准化程度高,生产的葡萄酒品牌多,质高价优,在国际市场上极具竞争力。葡萄酿酒行业注重品牌、质量意识。全国各葡萄酿造企业均执行统一的国家标准。其主要特点有:
1、一个品种、一个品牌全国一致,保证了各种品牌酒的不同风味。在全国范围内,不论何家酒厂,只要是同一品种的葡萄,用同一工艺酿造的酒,都是用该种葡萄的名字来命名酒的品牌,使不同品牌的酒有不同的风味,丰满、醇厚、清新,各具特色,不会雷同。
2.原料及产品质量标准一致,严格确保酒的质量。摩产葡萄酒的原料及产品质量标准由全国统一制订,各厂共同自觉遵守执行。酒厂收购生产原料前需到园中进行实地检测,内含物含量指标未达到则不采收。同时还根据内含物含量的不同而酿造不同种类的酒,如含量达20%时,制高档干红,19%制香槟,17%制高档干白,17%以下则制中低档酒。各酒厂均能检测其产品成份,如酒中的天然酒精、维生素、微量元素等含量,未达标不出厂,由国家统一监督执行,从而保证了摩各类葡萄酒的质量既高又稳。
3.贮存条件严格而优越。摩各酒厂都有足够容量的地下酒窖,酒窖温度常年保持在12-16度,湿度保持在80%以上。贮酒容器多采用橡木桶。所有的酒都要经一定时间的贮藏方可罐装出厂。许多酒厂都大量贮藏着3-30年、有的甚至达50年的酒。因此,科学的贮藏成为摩葡萄酒创造高收益的有力保证。
4.设备先进。许多历史悠久的老厂都更新了设备,安装了进口罐装线,使生产能力大大提高。
摩尔多瓦首次对12个符合国际惯例、按产地进行了商标注册的品牌葡萄酒进行工艺研制和加工整理,该整理文件已获批准。摩几乎所有的葡萄酿造产品均以树皮塞封口,白兰地及高品质葡萄酒只用树皮塞封口。为加强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在封瓶软木塞的上方印有企业商标。现摩各葡萄酒酿造企业可对成品防伪采用全息图技术。为保障高品质葡萄酒的生产及彻底消除假冒伪劣产品,摩葡萄酒品质检查机关进行了整顿,负责对产品自生产到出口的所有步骤进行监督。现原材料及葡萄酒酿造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对这项工作进行监督。1994年摩加入国际葡萄种植暨葡萄酒酿造组织及去年摩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使其在葡萄酒酿造发达国家及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如今,摩作为世界上葡萄栽培和葡萄酒生产强国,正积极扩大与世界各国在该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尤其对中国市场表现出极大的兴趣。经过中摩两国企业的不懈努力,2006我十几家公司共计自摩进口了20万美元的葡萄酒,中国客户也对摩葡萄酒表现出极大兴趣,摩产葡萄酒进入中国市场有了一个良好开端。据测,2007年摩出口至中国的葡萄酒数量还将有一定幅度增长。因此可以说,葡萄酒是摩传统支柱产业和主打出口产品,不断扩大自摩进口我市场有需求的葡萄酒的数量和规模,应成为“减顺差”、促进中摩双边贸易平衡的主要手段和办法。
2005年摩尔多瓦葡萄酒酿造业主要数据
1、葡萄酒年产量: 2.4709亿升
2、葡萄酒年产值:2.3547亿美元
3、葡萄酒年出口量:2.3474亿升
4、葡萄酒年出口额:2.237亿美元
5、葡萄酒年出口额同比增长:13%
6、葡萄酒出口占全部出口比重:20.50%
7、俄、白、乌分别占其出口总额的79.1%, 7.78%、5.4%,
5、葡萄播种面积:15万公顷
二、工业产品
1、电泵产品
前苏联时期保留下来的军工企业和各类科研院所从事这方面的产品研制,较大的企业如“HIDROTEHNICA”,研究和生产各种高技术两速屏显电泵,该公司自1999-2002年间曾同我船舶制造企业在船用电泵研究领域有过良好合作关系,该企业研发的产品也得到了我方肯定。
2、声纳测量设备
该产品由位于摩第二大城市贝尔茨的“RIF-ACVAAPARAT”水声设备研究所研制。主要产品是
舰船用多普勒声纳测速仪。该产品科技含量高,质量可靠,是一种我方有需求的高科技产品。我有关企业至今仍进口该种产品。
3、IT及软件设计
IT及软件设计在摩发展最为迅速,每年几乎以100%以上的速度递增,目前因特网服务业务占整个摩电信服务业务的市场分额约10%,因特网用户超过10万户,其中宽带用户约有2万。
摩在软件开发、程序设计方面产值每年在300-400万美元左右,产品约40%在国内市场销售,约60%出口。行业特点是拥有一批技术水平较高的软件设计开发人员,但该行业的人才流失严重,我应以引进技术人才为主。
摩没有工业领域的传统优势产业,轻工产品也主要是一般日用品、服装(主要是来料加工)、鞋帽等,不能同我国轻工业产品数量和规模相提并论,摩还不能生产诸如电视机(只能组装)、数码相机、汽车等高技术含量工业产品。
三、技术引进优惠政策
没有特别的鼓励技术引进的专门的优惠政策,所有优惠政策均包含于对投资主体的总体优惠政策之中。即企业为生产而引进的技术设备免关税和增值税,期限不限;50%以上收入依靠销售自行研制的程序产品的IT企业,5年免缴所得税。企业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再投入免征所得税,期限不限;其次,企业还在税收上享受特殊优惠,其主要内容是:注册资金超过25万美元的企业,5年所得税减半;注册资金超过200万美元的企业,3年免除所得税(免除税收盈利的80%应继续投入本企业生产或投入国家经济发展规划)。
此外,摩境内建有6个自由经济特区。特区拥有独立的海关,区内实行特殊的关税、税收、外汇、签证和劳务制度。特区内可以从事出口产品的生产,过境商品的分类、贴标、包装和类似业务,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必需的公共服务、仓储、建筑、供电等业务。特区内企业享受的优惠是:出口税减半,出口以外的收入税减75%;投资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3年免征所得税,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5年免征所得税。
2006年摩已获得欧盟特殊普惠制(GSP+),其80%的商品享受免关税进入欧盟市场的待遇,与独联体主要国家实行自由贸易,与东南欧国家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目前在摩尔多瓦开展对外经贸活动的条件更为便利,投资环境日趋改善。
根据摩相关法律规定,外资企业视同于本国企业,享受普遍的、一般的国民待遇。
四、技术贸易统计
该国没有专门的行业技术产品的进出口统计,近两年的技术产品进出口统计如下:
单位:万美元
年份
项目 2005年 2006年
进出口总额 35922.69 43290.34
进口 31299.49 37977.36
出口 4623.20 5312.98
独联体
进出口总额 8621.28 9965.63
进口 5692.23 6846.71
出口 2629.05 3118.92
欧盟
进出口总额 17098.08 19101.41
进口 16313.38 18146.63
出口 784.70 954.78
中东欧
进出口总额 2584.98 2814.58
进口 1527.13 2137.42
出口 1057.85 677.16
其它国家
进出口总额 7918.35 11408.72
进口 7766.75 10846.60
出口 151.60 562.12
注:上述统计数据由对外经济贸易部提供,所统计的产品是按摩国家进出口商品关税分类计算的。根据摩进出口商品海关关税分类,上述产品称为:机器仪器、电子设备及配件、录音设备及声音派生产品、图像记录设备记派生产品、视频声像设备及配件。
另据统计,截至目前为止,中摩两国技术引进项目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