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多瓦地处中东欧,1992年独立前是原苏联的一个加盟共和国,国土面积3.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四百万,东北与乌克兰接壤,西南与罗马尼亚为邻,没有出海口,是一个内陆国家。2005年国民生产总值28.38亿美元;进出口总额34亿美元,其中进口23.1 亿美元,出口10.9亿美元。
农业为其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工业主要以农产品加工、葡萄酿酒和轻工纺织为主。除了德涅斯特河左岸分离地区有一座原苏联时期留下的发电厂外,没有重工业,更谈不上汽车工业,与汽车有关的企业仅仅是汽车修理厂,少量俄罗斯汽车零件加工厂,以及汽车及零备件经销商行,再加上各种进口汽车的旧车市场。所有车辆,包括小轿车、大轿车、公共汽车、载重卡车及各类特种车辆全部依赖进口。
二、汽车进口概况
根据摩工商会提供的材料,近几年摩每年进口各种车辆约2500辆,其中70-80%为小轿车,并包括二手旧车。主要进口国为俄罗斯、罗马尼亚、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日本及韩国仅限于小轿车进口。摩尔多瓦使用的货运载重车主要是以俄罗斯产卡马斯、吉尔,以及俄罗斯“嘎斯”厂生产的“羚羊”牌两吨轻型卡车为主,以及欧盟国家生产的集装箱运输车和半挂拖车头(多半为二手车)。因为摩方统计包括二手车辆,而且整车及零备件合并在一起,所以其统计数据仅有金额。根据摩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2年各类运输工具及其零备件进口额为5072.1万美元,2003年为7523万美元,2004年为9595万美元,2005年数据空缺(www.statistica.md)。虽然每年进口额都在增长,但其进口总规模并不大。
三、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
按海关商品分类为8704编号的各种货运运输工具进口关税为5%;8705编号的各种特殊用途车辆(客、货运输车辆除外),如:事故清障车、起重车、机动混凝土搅拌车、道路清扫车、洒水车、工程修理车、机动钻探车进口关税为5%;消防车为零关税;其它车辆关税为5%。但从独联体国家和罗马尼亚进口当地生产的8704编号的货运车辆免征进口税。
货运车辆进口增值税为20%, 免收进口消费税。
四、旧车进口
摩尔多瓦允许旧车进口。海关规定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小轿车及其发动机和车身、使用年限在7年以内的大轿车和货运车辆及其发动机和底盘允许进口。超过上述使用年限的所有车辆禁止进口。
摩尔多瓦从欧盟国家进口的汽车80%以上是二手旧车,而从俄罗斯、罗马尼亚进口的汽车则多以新车为主。
五、中国汽车进口概况
自2004年开始,我国产汽车已经进入摩尔多瓦市场。主要是我国吉利、奇瑞牌小轿车和陆丰牌越野车,但数量不大,总数不会超过100辆。载重车等其它车辆尚未进入摩市场。主要原因是摩尔多瓦对中国的汽车工业发展状况缺乏足够的认识,另一方面我国汽车企业的宣传力度不够。根据目前摩尔多瓦市场需求情况及道路状况,我国产皮卡、筑路工程车、公共汽车在摩有一定的出口潜力。摩基希讷乌市正在进行公共交通改造工程,需要大量更换公交车辆。前不久用贷款招标的方式,基希讷乌市进口了德国“MAN”牌公共汽车20辆。摩总统亲自出席交接仪式,引起不小轰动。
建议中国汽车企业加大对摩尔多瓦的宣传力度,可通过在摩搞小型汽车展览的方式,或参与各种招投标活动,或与当地的汽车销售商建立代理关系;另外可考虑与援外项目相结合,把我国产商用汽车打入摩市场。当然摩市场容量有限,花费太多的市场开发费用也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