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耳他加入欧盟以后,按照欧盟制定的《政府采购指令》以及两个有关的《公共服务指令》和《公共事业指令》文件,制定了马耳他政府采购法,并于
一、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政府采购途径
根据马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各部门主管的一切涉及公用事业的项目,如医药、交通、道路、桥梁、基础设施、水、电、气、办公设备、家具等等,均由项目主管部门通过招标和议标两种方式实施。招标和议标的标准为:单项合同超过20000马镑的,主管部门必须组织招标;单项合同不足20000马镑,主管部门可选择招标、议标两种方式。
(二) 投标人的资格
马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均为国际招标,任何国家的合法企业或个人均可参加投标。对于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招标项目,投标人须满足投标资格的要求,否则所递交的标书将视为废标。
(三)标书发放、审标、评标以及仲裁程序
马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信息均刊登在马耳他政府公告上(http://contracts.gov.mt/adverts.asp), 项目要求单一的材料采购,标书通常是免费的;技术复杂的工程类标书则要收费,一般在50-500马镑之间。
招标委员会由项目主管部门的负责官员组成,评标时间多为两到四周,基本遵循低价中标原则。对于在评标和授标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马耳他仲裁委员会为受理机关,应用马耳他法律。如不接受仲裁结果,申诉人可继续向马耳他法院上诉。
二、马政府采购的实际执行情况
马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公开、透明的采购制度和程序,为国内和国外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供公开、平等竞争机会,实现政府采购市场内部自由化。同时,公开招标有助于政府各个公共部门资金的使用得到监督,促进资金的节约,从而达到降低政府部门开支、近而减低国内税赋的目的。
过去的三年里, 马政府一共实施了2432个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金额达到 2.64亿马镑。其中,2047个项目、合同金额超过2.25亿马镑的政府采购通过公开招标得以实施。采购商品涉及医药、建材、电器、农机具、农用物资、运输工具、办公用品等诸多种类(见表)。实施招标的项目,绝大多数由马耳他本国企业中标,非马耳他企业中标几率很低。马政府官员也承认政府采购中尚存诸多弊病,效果不能让人满意。如开放度不够、缺少国际竞争、还基本局限于国内公司竞争的局面,甚至出现几家有实力的国内公司建立价格联盟,操纵投标的现象。也有个别政府高官利用个人影响,帮助自己亲属公司中标的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少数中标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合同,出现工期延误,故意索赔等现象也时有发生。政府主管部门对承包商缺乏有力的监管机制,政府招标并没有完全达到节约政府开支的目的。
2005年政府采购分项表
种类 金额(亿马镑) 百分比
医药和医疗器械 0.365 37.6%
建筑材料 0.172 17.7%
农用材料和农机具 0.092 9.5%
环保材料 0.09 9.3%
交通工具 0.076 7.8%
电子、通讯产品 0.061 6.3%
白色电器 0.055 5.7%
文体器材 0.053 5.5%
办公用品 0.03 3.1%
其他 0.07 7.2%
总计 0.97 100%
三、外国公司难以在马中标的主要原因
首先,马耳他政府采购项目单项合同金额较小,超过100万马镑的合同很少。大多数的采购合同都在几万马镑左右,对外国企业吸引力不大。其次,投标时间很短,从发放标书到开标只有2-4周时间,外国公司很难按期完成报价和标书的制作。另外马政府在合同中设置大量附加条件,如在工程合同上要求,中标的外国企业必须首先使用当地劳动力,即便是技术人员,在当地很难找到。需要引进的人员必须得到马耳他就业培训局论证批准后,才能引进。施工机械在项目竣工后,必须运出马耳他,不得在当地租赁和转让。在贸易供货合同中马规定,外国中标人必须在当地成立公司或指定代理提供售后服务,绝大多数商品必须符合CE认证,诸多附加条件使外国企业望而却步。
四、我国企业参与马政府招标的建议
我国在通讯、家具、办公用品、消防器材等方面的产品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在过去的三年里,尽管没有一家中国企业参与马耳他政府招标,但中标产品中确有25%来自中国(见表)。马参加投标企业一般是从意大利、德国、英国的中国产品经销商那里取得价格,而很少直接与中国的厂商联系获得价格,原因是由于合同金额较小中国企业大多没有兴趣,而且信息反馈很慢。有不少当地企业到我处反映,由于中国企业信息反馈慢,使他们错失了很多投标机会。他们非常希望中国企业能在马耳他建立一个类似中国商品城的机构,方便马方迅速获得商品价格信息,并能解决中标后产品的售后服务问题。
2005年马耳他政府采购商品产地分布表
产地 金额 (马镑) 百分比
欧盟 0.56亿 57.7%
亚洲(中国) 0.29亿 29.9%
北美 0.07亿 7.3%
其他地区 0.05亿 5.1%
通过调研我处认为,针对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间短、商品种类杂、批量小、质量高的特点,可以推动具有小商品优势的地区组织企业来马考察,与马企业建立业务联系,增进彼此了解,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更好地捕捉马政府采购中国产品的商机。马一直希望在当地设立中国商品分销中心,但由于其市场规模小,中国企业来马的信心不足。如果针对马政府采购的特点,建立规模适中的中国商品交易中心,经营风险将会得到有效控制。
驻马耳他使馆经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