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共和国有公立和私立两种医疗机制,其中大多数与保险公司签订有关于提供及报销医疗服务的合同。
医院给投保患者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措施。病人只需要支付一定的法律上规定的部分医疗费。此法律上决定的部分医疗费针对持有欧洲医疗保险卡的欧盟成员国、瑞士、挪威、冰岛及列支敦士登等国家的公民。
急救、急诊及救援服务
突然生病或受伤时,医院里的急诊科在办公时间之外也保证提供医疗服务。
如果病人病情严重而且需要紧急治疗,但是无法自己到达医院,可拨打112救援服务热线。
药方
治疗感冒类的药物可不用处方直接购买,其他药物需要医生处方。
急诊科处的药方有效期只有两天,抗生素药方是三天,其他药物药方有效期是一周。
保险
欧盟成员国、瑞士、挪威、冰岛及列支敦士登等国家公民的医疗保险
如在捷克进行医疗,需要持有欧洲医疗保险卡(EHIC)。此保险卡证明您有保险乃保险公司来承担医疗支出。但是一个欧盟国家的公民在另一个欧盟国家看病时,只能要求考虑到他病情和居留长度的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非欧盟国家公民的医疗保险
假如您不持有欧盟永久居留,您需要安排商业保险。如果没有商业保险,所有的医疗服务费由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