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出具的关于会签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材料的函(原件)。该函需使用企业正式函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函中需注明有关联系人及详细。
(二)《驻外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室)意见》表(原件)。该表需按照要求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三)就所申报项目,企业获得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在本页下载、填写并一并报送《在英中资企业基本信息调查表》(样表附后供下载,见附件1)
(五)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在英投资企业财务报表,以及企业愿提供的关于在英投资企业正常经营的材料。
二、注意事项
(一)上述材料请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一次性提交。邮件地址为
Commercial Section
Chinese Embassy in the U.K.
16 Lancaster Gate
London W2 3LH
the United Kingdom。
传真号码为:0044-20-77062777。
(二)《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意见》会签办理完,将通过邮寄方式退申请企业(机构),请务必在本文第一部分第(1)项材料中注明回邮的详细地址、接收人、联系电话和邮编等相关材料。如企业希派人到我处领取,请在提交材料中明确注明。
(三)办理时间:自收到全部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