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朝阳区要求非京籍适龄入学儿童的父母双方都必须在朝阳区缴纳社保,方能办理“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大批随迁子女因此不能顺利办妥入学手续,即将错过入学建档关键时间
家长试图冲进教委信访办
【财新网】(财新见习记者 薛健聪)120多名朝阳区非京籍适龄入学儿童的家长今天聚集在朝阳区教委信访办,就子女无法在朝阳区入学提出质疑。参与本次请愿的家长多来自于朝阳区崔各庄乡和十八里店乡,多名家长与在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察发生冲突,并阻拦石佛营路周边交通,至少四人被警方带走。
根据《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 年小学入学工作的意见》,需要在朝阳接受义务教育的非京籍适龄学童,在登记学龄人口信息后,需持在京借读证明及“五证”到居住地就近的小学联系借读。
所谓的“五证”,是指父母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朝阳区暂住证”、“适龄儿童少年全家户口簿”、“在朝阳区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和“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上述“五证”的办理由申请人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开具“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就读证明(Ⅰ类)”。根据往年的惯例,办妥并非难事。而在今年,“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却成了最大的阻碍条件,原因在于,街道办事处或者乡政府在审核中加入了一条苛刻的条件——非京籍适龄入学儿童的父母双方都必须在朝阳区缴纳社保。
在财新记者得到的一份名为《2014年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办理须知》的文件中,却并没有关于家长双方都必须在朝阳区缴纳社保的要求。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朝阳区教委信访办工作人员说,“五证”的审核权在街道办事处和乡政府,教育部门并未作出过必须缴纳社保的限制条件,家长应该去找基层政府处理。
事实上,朝阳区崔各庄乡的家长曾在5月9日便通过上访请愿的形式与去教委和乡政府做过沟通,并且促使乡政府在当天下午放宽条件,不再苛求社保问题,部分家长因此得以通过审核。
而数日之后,崔各庄乡政府再次收紧审核条件,变相地制造了同等条件下的不公平。
朝阳区崔各庄乡和十八里店乡政府拒绝了财新记者的采访请求。
根据《朝阳区2014年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目前已经进入了“各公办小学和学区核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购房的适龄儿童建档材料”和“各公办小学和学区核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租房的适龄儿童建档材料”阶段。如果错过了这个时间点,入学希望将更加渺茫。
此前,朝阳区教育部门就曾发生过个别小区因为楼房在学区划片时被遗漏,适龄儿童没被划入任何学校,面临无学可上的情况。
朝阳区教委的回应说,小区是因为拆迁问题导致教育配套学校尚未建设,此类情况已纳入朝阳区义务教育学区化入学管理,学区内将统筹各学校空余学位,通过协调派位的方式解决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