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宁夏恒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炼油厂,石炭井矿务局,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酒泉钢铁公司五家单位共同发起,采用募集方式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宁夏恒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宁夏石嘴山钢铁厂, 始建于1958年,1996年经批准改组为宁夏恒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是国家大型一档企业,冶金部33家重点钢铁企业之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型骨干企业,年产金 属制品5.1万吨,自炼钢锭7.4万吨,钢材6.5万元,其中钢丝绳21450吨,产量居全国第三位,高难度特殊结构重要用途钢丝绳5000吨,产量居同行业第一位,本公司是宁夏 恒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从事金属制品生产的六个分厂(一分厂,二分厂,三分厂,四分厂,五分厂和实验厂)和两个车间(铁木轮和钢线库)以及部分管理部门的经营性净资产12690万元,按1:1.53818的比例折价入股,对剥离后的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和辅助生产经营性资产(动力,机修,运输等)及非生产经营性资产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联合其他四家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以募集方式设立而成。
21世纪的发展中,宁夏恒力 钢丝绳有限公司将通过“体制的创新、机制的创新、技术的创新、管理的创新”,不断朝着“资本股份化、经营多元化、市场国际化、效益最佳化”的目标迈进,成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