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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河上龙船烂尾21年 水务部门称不会影响防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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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河上龙船烂尾21年 水务部门称不会影响防洪

一楼有些建筑垃圾,其余楼层空空如也

深圳河上龙船烂尾21年 水务部门称不会影响防洪

龙船外边看挺奢华

  羊城晚报记者近日接到读者报料称,深圳龙岗河新生村河段有一条大龙船,外表奢华,却一直没对外开放,也不允许任何人登船。今年8月中旬以来,深圳多次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不少市民担心龙船会对排洪构成安全隐患。

  记者获悉,这座始建于1992年的水泥龙船,原拟建为一酒店的配套饮食城,但因难以确权已烂尾21年,至今有关部门也未将其拆除。龙岗区水务局相关人士称,龙船不会影响龙岗河干流百年一遇防洪标准。

  1992年开建 外表奢华内里破败

  羊城晚报记者日前赶到新生村,从龙岗大道的桥头望去,见龙船特别显眼。龙头雕刻栩栩如生,周围也刻有鳞片,龙船总共5层,是水泥所建,船上建筑是仿古宫殿建造,就连栏杆也是汉白玉雕成,船头有两个巨大龙头。这龙船占据了龙岗河河道三分之一左右。

  从外观上看,龙船极其奢华。走近后发现,龙船在河道内打下了数十根柱子,用以支撑楼体,龙船紧靠河岸,根本无法划行。龙船周围布满了杂草和一些生活垃圾,河水比较浑浊。

  记者穿过丽湾酒店停车场,到了登船入口,见此处拉起一条绳子,挂有“闲人禁入”的提示。5、6名男子正在船体的一楼大厅打牌,记者说明来意后,这些人没有阻拦记者。进入船体后,记者发现,与楼外的奢华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楼内一片破败。一楼大厅内堆积了些建筑材料、床垫,两根支撑柱上挂有一张吊床,在中间位置用木板隔离出一个小房间,给看场的工人居住。龙头位置长满了青苔,看上去已经荒废许久。2楼到5楼则空空如也,地面是水泥铺成,楼梯连扶手都还没有。

  在与打牌的几名男子断断续续的聊天中记者了解到,这栋楼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竣工,但一直没有投入使用,其中的原因他们也不清楚。当记者问政府有没有说要拆除时,一名男子称:“拆了更好,老板能拿到钱,不至于一直烂尾在这里。”

  据周边村民介绍,这艘龙船1992年开建,建成后一直烂尾在河道内,也没见政府部门前来处理。“平时根本不允许我们上船,挺神秘的”。

  行政撤并 无法确权业主撒手

  记者尝试多种方式想联系龙船业主陈少平,均未成功。据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表示,陈少平是一位港商,祖籍就在龙岗新生村。该龙船是1992年与丽湾酒店一起建造,“当时这块地被政府征用,随后给了陈少平所在的公司处理,这艘船是丽湾酒店的配套设施,可是丽湾酒店建成了,龙船却一直烂尾。”

  该知情人表示,当年投资建龙船时,在设计上模仿了香港珍宝海鲜舫,打算用作茶馆和饮食城。鉴于当时龙岗河两岸的环境来看,这个项目当时是很有前途的,但是建成后一直没有使用。

  记者了解到,龙船烂尾的原因在于产权不明确。1992年龙船建设时,其所在地区还属于宝安县的龙岗镇政府,当年龙岗镇政府方面出地占20%股份,陈少平方面出资占80%股份,当年该项目各项资质俱全。1993年,宝安撤县,分立龙岗、宝安两区,水利部门通过了当年的批文,然而国土部门却未通过。国土部门没法对这块地确权,如果陈少平进行装修和开发,以后产权证明办不到,说不定什么时候政府就拆了。知情人表示:“当年这是政府招商引资的项目,却在政策延续性上遇阻,这让陈少平非常无奈,因此龙船一直烂尾到现在。”

  龙船会否影响排洪?知情人指出,龙岗河最窄的河道只有60余米,龙船所处的那段河道宽度超过107米,减去20米宽的船体,河道还有87米宽,并且龙船底部是通水的,对排洪没有直接影响。

  河道建楼 是否合法难以鉴定?

  随后,记者分别到新生村村委和龙岗街道办了解情况,双方都表示,该龙船是历史遗留问题,发言权在龙岗区水务局,街道和村委层面无法回复。

  记者从龙岗区水务局了解到,龙船状建筑物长约60.9米,宽约22.2米,紧靠龙岗河左岸建设。根据现存资料显示,该建筑物正式名称为“新河大酒店龙舫”,由当时的龙岗镇经济发展总公司与香港雄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兴建,约建成于1994年。

  据悉,1994年3月1日,经当时的“深圳市龙岗区农林水利局”按照当时龙岗河干流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审批,初审同意后报深圳市水务局审批。1994年4月25日深圳市水务局工程规划建设处作了批复,原则同意保留该建筑,但认为该建筑对当时的龙岗河相关河段产生局部壅水,应在以后河道整治中无条件服从整治工程要求。

  2010年龙岗河干流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实施时,经设计单位评估,保留“新河大酒店龙舫”会对相关河道流态有一定影响,但不会影响龙岗河干流百年一遇防洪标准,因此没有对该建筑物进行拆除。

  至于该建筑是否是合法建筑,龙岗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回复称:水务部门无法鉴定。

  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条文中都提到:河道内不允许出现水泥建筑。

  既然相关法规有此“禁令”,那为何当年该建筑被批准建设?又是怎么批复同意的呢?龙岗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却称:“现在河道都归市水务局管理,当时怎么取得的,我真不清楚。”

  难道要烂尾一万年?

  学者建议:政府应综合评估其价值,或拆掉或利用起来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认为,21年没有拆成,政府部门应该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是现在的首要问题不是追究责任,而是应该考虑龙船的去向。“拆还是不拆?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如果占用河道,对防洪造成了影响,那肯定拆;如果对防洪没有影响,龙船对龙岗区的形象价值、商业价值、旅游价值、社会价值有多少?政府部门应该综合评估,再做决定。”

  在得知龙船不会影响龙岗河干流百年一遇重现期防洪标准后,宋丁告诉记者,一直搁在那里也没什么用,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做出一个权威的报告,递交给龙岗区政府,将其利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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