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2月19日电(记者 赵瑞希)深圳市交警局官方微博“深圳交警”18日公布了对网友反映的“交警发微博晒超速”问题的处理结果,对微博发布人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及该事件进行全局通报。
日前,有微博网友将深圳一名交警晒超速的微博转发给深圳市交警局官方微博“深圳交警”。交警不以身作则,反而知法犯法,被网友戏称为“执法玩法”。
18日,“深圳交警”发微博称,微博发布人为该局梅观高速大队女民警叶慧娴。2012年1月26日22时25分许,叶慧娴驾车行经水官高速(限速80km/h)李朗路段往市区方向时,车辆时速达到138km/h,其行为涉嫌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100%。
对此,交警局依法对叶慧娴进行处罚,责令其对自己不当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深刻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