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1]1001 |
宗地面积: |
51920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九原区210国道支线路南黄草洼村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等于0.8 |
建筑密度(%): |
等于35 |
绿化率(%): |
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工矿仓储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660万元 |
|
|
起始价: |
363.34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3元/平方米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11月30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12月09日16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0日 至 2011年12月07日 到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0日 至 2011年12月07日 到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07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1001 号地块:2011年11月30日00时00分 至 2011年12月09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者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
联 系 人:联 系 人:雷向红 闫姝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472---6978791 0472---6978661
开户单位:包头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包头行
银行帐号:4901015526000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