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2021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JHY202103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2021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01 |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2021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建设大道办公区) | 1 | 项 | 预算金额330万元,按实结算。 |
02 |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2021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兴源路办公区) | 1 | 项 | 预算金额170万元,按实结算。 |
注: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包组进行投标。 2、本项目将评选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前2名按照包组金额大小为先后顺序,依次推荐为各有效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即综合得分第1名中标01包组,综合得分第2名中标02包组)。 3、若某包组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包组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包组中标人的确定。 |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即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 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 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 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 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新成立公司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月度或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5)参加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信用中国”网站(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不良行为记录和在中国 ( )没有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9日 至 2021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1.以上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证明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且证明资料须加盖骑缝章。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明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31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762-3888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
联系方式:徐小姐、0762-3131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姐
电 话: 0762-313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