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莞市高埗镇下江城村农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51、52地块)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DG-Q-2021035
项目名称:东莞市高埗镇下江城村农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51、52地块)勘察设计项目
预算金额:63.8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高埗镇下江城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莞市高埗镇下江城村农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51、52地块)勘察设计项目(项目编号:ZZDG-Q-2021035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接受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包号 | 采购内容 | 完成期 | 采购预算金额 |
A | 下江城村农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51、52地块)勘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在出具成果报告。 | ¥202,900.00元 |
B | 下江城村农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51、52地块)设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在出具设计方案。 | ¥435,400.00元 |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投标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
1.5参加 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适用于包A)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适用于包B)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示时间: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16日。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06月08日起至2021年06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3、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402。
4、开标事宜:法定代表人到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被授权人到会的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5、已登记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响应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三天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资格。
五、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东莞市高埗镇下江城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 系 人: 赵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莫小姐
通 讯 地 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
电 话:0769-22235950 传 真:0769-22235950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 ( )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truzem /)
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合同履行期限:包号A: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在出具成果报告。包号B: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在出具设计方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 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包A、包B)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投标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1.5参加 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活动期间。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适用于包A)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适用于包B)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8日 至 2021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
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示时间: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16日。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06月08日起至2021年06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高埗镇下江城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址:东莞市高埗镇下江城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方式:赵先生、0769-88788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
联系方式:莫小姐、0769-22235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小姐
电 话: 0769-22235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