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起实施,恰逢“十一”黄金周出游旺季,各家旅行社近期都在为国庆“上什么菜”而烦恼,游客也一边捂钱袋一边观望旅游市场的变化。记者了解到,新规实施后,无论是境内还是境外出游线路,涨价都成必然趋势,因担忧游客被“高价”吓退,有旅行社甚至打出了“不满意免费重新游”的承诺。
国庆旅游遭遇“双涨”
市民张阿姨今年刚刚退休,本来想趁着“十一”放假和家人一起去香港游玩,日前来到旅行社咨询时发现,9月出发香港5日游产品和10月出发的差价竟然达到3000元左右。 “我问旅行社为什么涨这么多,才知道10月份旅游法要实施了,行程中不能带团去购物。不过,我想还是趁着没涨之前9月份去算了。 ”抱着张阿姨这样的心态的是近期来旅行社咨询的市民游客普遍想法,这让原本应属淡季的出游市场意外地在“十一”迎来了小高峰,不少旅行社近期前来预订9月出游的订单量都明显上升,业务员忙得来不及调配机位和酒店。
据业内人士透露,《旅游法》实施后,随着“零负团费”的终结,各类购物点加点、强迫购物等的明令禁止,旅行社经营成本明显加大,价格上涨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十一”是旅游高峰,长短线产品价格原本就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又正逢《旅游法》出台,形成“双涨”趋势,使部分游客望而却步,反而促成了9月淡季的小高峰。
考虑到涨价的敏感性,目前多数旅行社尚处在观望阶段,黄金周产品的价格还未最终确定,但从旅行社内部的讨论来看,境内和出境游线路平均1-3成的涨幅是肯定的,个别线路如泰国、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涨幅甚至翻倍。 “过去三千五百元左右的泰国6天5晚的团,调价后要卖到1万多元;欧美长线游则普遍涨了5000元左右。 ”国旅上海相关负责人说。
廉价购物团十月起或消失
对于国庆出游,不少游客也持保留态度,旅行社已预计今年黄金周出游趋势不容乐观。“对于很多中国游客来说,价格仍是衡量出游的最主要标准。有些客人最近在问,‘十一’之后是不是就没有那种便宜的购物团可以参加了,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之后推出的都是纯玩团了。”沪上一家大型旅游网站的负责人说。
为了配合《旅游法》,沪上旅行社基本都调整了10月后旅游产品的行程,基本就是将自费行程算入正常行程中,取消购物店环节。“举例来说,比如我们销售的一个武夷山的纯玩4星团,去年国庆的价格是1599元,今年国庆的报价是1899元。在利润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涨价的部分包括一个景点梅古民居,以往是自费的项目现在直接打入了行程;168元的印象系列演出门票也直接算在行程内。”上海大通旅游负责人表示,虽然产品价格将全面上涨,但这属于正常涨价,跟团产品都将分阶段转变为纯玩团,游客的游玩行程和费用支出将更透明化,游客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业内人士表示,在《旅游法》实施后,旅游产品价格回归理性,以后旅行社之间拼抢客源不再依靠 “价格战”,而是各家企业都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比拼服务。“其实要做到遵守《旅游法》的各项规定,关键是要在旅游服务的各个环节都做到标准化,让客人有规则可参考,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上海国旅国内部经理张建权说,从去年开始旅行社已尝试在海南、云南等旅游投诉重灾区尝试推行标准化线路,在出行前把行程中每天住哪家酒店、每餐吃什么菜单、参观什么景点的详细信息和费用一一罗列给客人,并承诺只要客人不满意,可以免费重玩。 “事实上是这一产品试点以来,已有500多人参团体验,而且没有一例投诉,也没有客人要求重游。 ”张建权说。
游客对不文明行为自行买单
包括此前的埃及“到此一游”事件在内,国人的不文明出游行为已多次被诟病。一名旅游业者说,平日里遭遇极品游客的概率不小。“比如行程中原本约定的4星酒店,游客到达后说还不及国内4星标准,要求免费换5星。换了5星还是不满意,要求旅行社赠送一个自费游玩项目。之后又以小孩在酒店摔跤为由大闹酒店大堂要求赔偿。这是国内游客最让人头痛的‘维权方式’,酒店经理最后气得打电话给旅行社讨说法。 ”
沪上多家旅行社负责人表示,过去遇到这类极人最后往往得赔钱了事,而现在根据《旅游法》的规定,旅行社只会承担应尽的提醒和告知义务,如果因客人的原因造成经济损失,客人需自己承担责任。 “之前国家旅游局曾表示,游客在境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责旅行社和领队,但作为旅行社很难操作,领队也不可能每时每刻注意到每位游客的言行。因此我们曾考虑过让游客签订出游保证书,或者收取保证金的做法,制约游客的言行。但实际推广起来有难度,毕竟旅行社不是执法单位。 ”业内人士说。
无操作细则或市场混乱
国家旅游局日前明确表示,即将实施的我国首部《旅游法》不会出台实施细则,这样一直持观望状态的旅行社十分担忧,害怕法律实施后会造成一片混乱的局面。“每家旅行社对法律条款的理解不同,那么做法也不同,容易出现价格乱象。 ”业内人士表示。而对于游客来说,也担心旅行社价格上涨后质量也仍然“滥竽充数”,购物景点“换汤不换药”地出现。
此外,《旅游法》实施以10月为分界线,但部分9月报名签合同却在10月出行的游客会遭遇“延迟”,究竟行程标准是否要参考新颁布的法律,也让业界觉得尴尬。 “我们想到的方法是,通知客人补交差价,如果不能接受的就转低价一点的线路,或者直接****,省得造成许多纠纷。”有业者表示。
而更多的业者担忧的是《旅游法》颁布,价格水涨船高后,消费者不买账。有业者透露,为了让消费者有适应期,现在旅行社和供应商已达成默契,部分线路就算以不赚钱的价格销售也要先聚焦人气。
记者从市旅游局方面获悉,《旅游法》执行之后可能会遇到一些实际操作、行政执法监管上的问题,可能会以部门补充规章的方式进行弥补,行政执法部门也将配合进行管理。而在《旅游法》于10月实施之前,国家旅游局就有望先行出台关于出境游合同约定方面的规定,届时将解决部分较突出的出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