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栋,男,汉族,辽宁北宁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1957 年 4 月生。 1975 年 8 月参加工作。
协助盟长负责盟行署常务工作和综合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
1975 年 8 月参加工作。
1978 年 8 月至 1980 年 9 月在科右前旗二轻局工作,任计划统计员;
1980 年 10 月至 1983 年 9 月在乌兰浩特市二轻局工作,任计划统计员;
1983 年 9 月至 1985 年 7 月在吉林工学院(现长春工业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脱产学习;
1985 年 7 月在乌兰浩特市生产技术科工作;
1985 年 9 月至 1993 年 10 月在乌兰浩特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任办公室副主任;
1993 年 10 月至 1995 年 9 月在中共兴安盟委办公室工作,任综合科科长;
1995 年 9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盟委副秘书长(其间: 1998 年 6 月至 2000 年 4 月在吉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职学习);
1999 年 10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盟委副秘书长兼盟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其间: 2000 年 8 月至 2002 年 12 月在吉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2001 年 12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盟委副秘书长;
2003 年 12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兴安盟行政公署党组成员、秘书长、行署办公室党组书记(其间: 2004 年 9 月至 12 月在内蒙古党校第八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脱产学习);
2007 年 4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盟长助理、行署党组成员、秘书长、行署办公室党组书记;
2007 年 11 月至2011年8月任兴安盟盟委委员、秘书长。
2011 年 8 月至今任兴安盟委委员、行政公署副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