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万惠,男,蒙古族,1960年2月出生,籍贯辽宁,大学,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鄂尔多斯市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常务副市长。
1976.11-1990.03 在包头市公安局工作,历任民警、科员、副科长;
1990.03-1991.03 受包头市委选派,在昆区白云路街道办事处挂职,任党委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
1991.03-1994.03 包头市昆区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区综合治理办主任;
1994.03-1995.10 包头市郊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1995.10-1999.02 包头市郊区政府副区长;
1999.02-2001.04 包头市建设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2001.04-2003.08 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市燃气总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2003.08-2004.12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青春山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4.12-2006.10 鄂尔多斯市市长助理、康巴什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6.10-2006.11 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康巴什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6.11-2007.12 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康巴什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7.12-2011.09 鄂尔多斯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其间:2008.04-2008.10国家教育部挂职,任国家教育督导办公室副主任);
2011.09-2012.03 鄂尔多斯市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2.03至今 鄂尔多斯市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常务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