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军,男,1968年3月出生,汉族,内蒙古赤峰人。1992年7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副局级),挂任乌兰察布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两年)。
1984.09—1987.09 内蒙古赤峰平庄中学学生;
1987.09—1991.07 中国地质大学探矿工程专业学生;
1991.07—1993.05 中国地质大学团委干事;
1993.05—1993.11 北京团市委研究室干部;
1993.11—1995.06 北京市委组织部党群干部二处干部;
1995.06—1997.12 北京市委组织部市直干部处副主任科员;
1997.12—2000.08 北京市委组织部市直干部处主任科员;
2000.08—2002.07 北京市委组织部市直干部处副处长(其间:1998.04—2001.01 在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2.07—2005.11 北京奥组委人事任免处处长(其间:2004.11—2004.12参加北京市政府赴哈佛大学高级公共行政管理培训班);
2005.11—2008.11 北京奥组委人事部副部长(其间:2005.09—2008.07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2008.11—2009.03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委员(副局级);
2009.03—2010.12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副局级)兼新闻发言人;
2010.12至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副局级),挂任乌兰察布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