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南部,地处晋、冀、蒙三省区交界处,素有“鸡鸣闻三省”之称。东距首都北京240公里,西距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220公里。是自治区对外开放的南大门,系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县。兴和县地处阴山北麓,位于东经113°21′09″至114°07′47″,北纬40°26′至41°26′之间。北靠商都县,东依河北省尚义县,南与山西省阳高县、天镇县、河北省怀安县接壤,西与察右后旗、察右前旗相连。整个地形呈南北狭长状,趋向为北高南低,平均海拔1500米。境内山川相间,河滩穿插,丘陵、平原、山地镶嵌分布,面积分别占总面积的36.5%、38.2%和25.3%。境内山脉主要有南部大南山、东部大青山、西部岱青山和北部武大喇嘛山,境内最高峰为大南山的黄石崖,海拔2334.7米。兴和县境内共有7条河流,多属季节性间歇河。外流河有二道河、银子河、苏木山河,均属永定河水系。其中二道河是境内最长的河流,全长87.5公里。境内有中小湖泊23个,总面积4.28平方公里,多属季节性时令湖。较大的湖泊有涝利海等。
2006乡镇机构改革后,兴和县辖5镇2乡,即城关镇、张皋镇、店子镇、赛乌素镇、大库联乡、团结乡、鄂尔栋镇。 全县总人口29.75万人,其中乡村人口21.89万人。人口密度84人/平方公里。有汉族、蒙古族、回族、满族、苗族、高山族等10个民族,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以汉族为多数的民族居住地区。
从战国以来,历代分别在境内设置路、府、州、县。到西汉时置延陵县、沮洳县,隶属代郡。东汉后期到魏晋被鲜卑族所据。宋朝置威安县。元代隶中书省兴和路。明朝置榆林县。清时置丰川卫,光绪29年(1903年)置兴和厅,隶山西省归绥道。民国元年(1912年)改厅为县,1929年改隶绥远省。1948年兴和解放,1950年属绥远省,1954年为内蒙古自治区平地泉行政区属县,1958年划归乌兰察布盟,2004年乌兰察布撤盟设市后,属乌兰察布市辖县。
兴和县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半干旱气候,冬季、夏季分别受蒙古高原和大陆低压控制,气候呈明显的大陆性,具有寒暑剧变的特点。年均降水量为397毫米左右,极端最高降水量630毫米,极端最低降水量237毫米,地表水资源经流量10373.9万立方米。年平均蒸发量为2036.8毫米,是年降雨量的5倍。年均日照2872小时,积温2300-2400℃,无霜期95-130天左右。地区风速较大,大风日数较多。年平均风速3.7米/秒,大风日数年平均45天,多发生在冬春季。年平均气温4.2℃,最冷月为一月,平均气温零下13.8℃,极端最低气温零下33.8℃;最热月为7月,平均气温19.9℃,极端最高气温36℃。通常11月上旬或中旬开始封冻,次年3月下旬或4月上旬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