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巴巴多斯议会通过了《特别贷款法案》修正案,批准巴政府增加5亿美元的对外借款,即将原来的对外借款上限由7.5亿美元提高到12.5亿美元。截至2014年2月底,《特别贷款法案》项下贷款余额为2.15亿美元,累计贷款使用额达5.35亿美元。
巴财长辛克勒在《特别贷款法案》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指出,为提高生产能力,扩大就业,应有策略的选择实施国家经济发展急需的大型经济和基础设施类项目,促进经济发展,使国家回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因此有必要提高对外借款上限。财长表示,今后一两年内计划实施的项目包括糖业改造项目、西海岸污水项目、游艇码头项目、山姆罗德酒店和机场扩建等项目。在贷款来源方面,巴政府希望从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私人公司等寻求优惠贷款支持,而且,中国已经对一些项目表示了兴趣。
但反对党领袖莫特丽在议会辩论中提出了不同看法,她认为除非绝对必要,政府在现阶段不应增加借债。“不是我不相信企业家型的政府,而是因为现在的债务比例高达GDP的140%(注:含国企贷款)的情况下,除了绝对必要的项目,我们已经没有再搞项目的回旋余地”。对于巴政府提出的上述项目,反对党要求政府提高透明度,及时提供各个项目的详细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