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商合发[2005]447号)的相关规定,中资企业在投资所在国办理完毕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30日内,其负责人应持《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向我驻当地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附件一: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境外中资企业(机构...doc
附件二: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doc
驻厄瓜多尔使馆经商参处
2013年8月8日
苏公网安备 32090202000961号